“求您放我一马!”男子的车被邻居堵住了,他给对方打了50多个电话,竟然把邻居惹怒了,堵了他43天,他报警都拿对方没办法,嚣张的邻居说挪车可以,必须给他500元,男子忍可无忍,用上了他的看家本领,男邻居低三下四跪求放过。
这天,王海涛的妹妹来了,说要去农村婆家,拉点婆婆自己种的蔬菜,跟他借车用一下。
王海涛赶紧拿着车钥匙去给妹妹提车,却发现被一辆白色的马自达轿车堵住了。
王海涛住的是老破小,小区没地下停车场,业主都是地面停车,见缝插针,停的乱七八糟。
所以,车被堵住是常有的事,大家都心照不宣的在车里留下挪车电话,一打电话,对方就会下来挪车。
可王海涛没想到的是,他今天却遇到了狠人,成了折磨他43天的噩梦。
对方接到电话,说下班来挪车,然后竟然让他们兄妹等了5个多小时,都没露面。
遇到这样的人,再好的脾气都能气个半死,王海涛给对方打了50多个电话,他都不接,让他一筹莫展,束手无策。
妹妹火冒三丈,直接给对方发信息,指责他言而无信,可对方还是置之不理。
无奈,妹妹只能放弃,借了朋友的车去去乡下拉菜。
妹妹是不用车了,可王海涛上下班需要开车代步啊,他就继续给堵车的邻居打电话,可没想到,对方竟然把他和她妹妹的手机都拉黑了。
无奈,王海涛只能求助于社区,这才知道车主叫李某。
李某不但不露面,还继续不挪车,理由就是,他就是堵住了王海涛的车而已,他们却不依不饶,电话信息轰炸,打扰了他的工作。
所以,他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他还就不挪了,反正他这辆车暂时也不开,爱咋咋地。
王海涛一听,真是遇到胡搅蛮缠,蛮不讲理的人了,和这样的垃圾人惹不起,好汉不吃眼前亏。
于是,王海涛就只能低三下四给李某道歉,希望他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毕竟,谁的车都有被堵的时候,换位思考一下。
可李某根本不吃他这一套,竟然恬不知耻的说:“道歉有个屁用?当吃还是当喝啊?这样吧,你给我500媛道歉费,咱们这事就翻篇了,我收到钱立马挪车!”
王海涛瞬间恼羞成怒,真是欺人太甚啊,你把我的车堵了这么多天,竟然还理直气壮跟我要钱?真是异想天开。
于是,王海涛直接报了警,更让他傻眼的是,警方传唤双方到派出所进行调解,李某不但还是拒不露面,竟然直接挂断警方电话,根本不把他们放在眼里。
于是,王海涛又找了相关部门,可谁都奈何不了李某,前后43天过去了,这事都得不到解决。
明明自己有车代步,王海涛却要公交转地铁,疲于奔波,难道就真拿李某没办法了吗?
他不可能找人把李某揍一顿,让他收敛他的嚣张气焰,知法犯法的事他不干。
再说了,即使想教训一下这个狂妄无德之人,也根本找不到他。
突然,他想起前几年,他也遇到了一件困扰他很久的事,在万般无奈下,他联系了媒体,很快就得以解决。
媒体的约束力是不可估量的,这成了他的看家本领,但他其实不到万不得已,不愿意这么做。
毕竟,媒体介入后,满城风雨,人尽皆知,会给当事人带去很大的影响。
可现在,他真是走投无路了,没想到,这一招真管用,媒体找到了李某的工作单位,领导得知李某的行径,惊诧不已。
平时,李某在单位人模狗样,彬彬有礼,没想到竟然做出这样没底线的事,直接给他停职了。
这下子李某认怂了,直接找到王海涛,扑通给他跪下了,赔礼道歉求放过。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恶意堵车拒不挪车违反了什么法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如果李某被认定为恶意堵车,不构成犯罪的,将处以20-200元的治安罚款。
2、王海涛有权跟李某索要赔偿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王海涛车子被李某堵了43天,他为此每天公交转地铁,着急了就打车所产生的费用,以及因为车子被堵,受到了损害,都有权跟李某提出赔偿。
3、李某堵了王海涛43天,是否构成寻衅滋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恶意堵车,是指有意将别人的车堵住,以此来制造麻烦、滋事的行为。恶意堵车是否属于寻衅滋事,这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具体到本案,李某开始不是恶意堵车,而是王海涛妹妹的信息,出言不逊激怒他,导致他恶意堵车,他们之间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寻衅滋事。
对此,你怎么看?
assuredfang
警察是干啥用的
一梦千年
编的故事吧?交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