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变态了!”江苏盐城,女子商场购物时,感到臀部发热,一摸湿了一大片,女子觉得纳

百青哥 2024-01-04 10:36:05

“太变态了!”江苏盐城,女子商场购物时,感到臀部发热,一摸湿了一大片,女子觉得纳闷,回家后一闻有股尿骚味,后返回超市调取监控,发现一名男子尾随其进入商店,在其身上撒了泡尿离开。

网传监控视频显示,11月3日下午5点半左右,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的女子正在一超市内选购物品,一名身穿黑色衣服的男子尾随女子进入商店,后径直走到女子后面,站了一会儿后转头离开。男子离开后,可见女子臀部湿了一大片。

据超市店主称,女子第一时间并未察觉,感觉到后面热的时候,男子已经走了。女子回家闻到有尿骚味,返回店中查看监控,才发现了视频中令人瞠目的一幕。

女子随后报了警。目前,当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安律说法·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网友纷纷表态,“太变态了!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必须严惩这种流氓!建议没收作案工具!”“是不是尿还不好说!”“女生出门在外一定要长个心眼,保护好自己!”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如何评价男子的行为?男子又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1、首先,性骚扰是指以带性暗示的言语或动作针对被骚扰对象,强迫受害者配合,使对方感到不悦。

《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具体到本案,涉事男子尾随女子并将女子裤子弄湿,从民事角度构成性骚扰,应当向受害女子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包括不限于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2、其次,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违背他人意愿,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10日拘留。

具体到本案,从受害女子裤子湿的位置来看,涉事男子主观上具有明显的猥亵故意,不管是尿还是其他液体,涉事男子的行为都已经构成猥亵,应当予以行政处罚。

3、最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7条规定,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男子的不齿行为被曝光,无异于大型社死!不仅会让自己丢人,还会让自己的家人跟着丢人。

而一旦被处罚,违法记录将伴随男子的一生,不仅会影响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也还会给自己的子孙后代造成一定的影响。

因而在此再次提醒广大朋友们,色字头上一把刀,一定要遵纪守法,切莫触碰法律红线,一失足成千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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