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了头条文章:《女子遭跨省传唤家属跳河,宁夏官方回应!还需反思悲剧根源!》 #女子因拆迁补偿上访后被警方跨省传唤# #官方通报网传女子被警方跨省传唤# 女子因拆迁补偿维权,遭宁夏警方跨省传唤,亲属沟通无果后跳黄河!
媒体报道,48岁的宁夏人王芳,于3月23日在河北省清河县街头,被三名不明身份男子抓捕。
家属报警后,三男子来到属地派出所,自称是宁夏中卫市公安局文昌派出所民警,并出具《传唤证》,告知王芳涉嫌“寻衅滋事案”。
当日下午,王芳远在宁夏中卫的弟弟王成得知此事后,到当地文昌镇讨要说法。
无果后,王成跳入黄河。截至发稿,救援人员搜救近15天仍无结果。
而宁夏官方也发了相应的回应。
依据现有信息,我说三点:
第一,宁夏官方说,先是镇政府的人去北京劝阻王芳,接着又让宁夏当地派出所的民警去北京传唤,也就是抓人吧。
尽管在通报当中强调了,当事人不配合阻止和传唤;但难以改变跨省传唤问题的性质。
当事人到国家信访局递交信访材料,然后又去河北亲戚家;而宁夏警方呢,一路到了河北,抓人,导致冲突。
可信访难道不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吗?为什么就被认定是寻衅滋事呢?官方说,镇政府的人去制止,当事人在街头大喊大叫;那么如果不制止,她会大喊大叫吗?
这些还是需要宁夏官方回应。
第二,看宁夏官方的通报,说,拆迁安置,当事人获得了七套房子,到位了六套,其中一套因设计改变,导致矛盾。
再看网友的评论,说都六套房子了,还怎么着。我觉得,这样的逻辑是不公平的。首先,无论多少套房,那是人家应该得到的;其次,也不见得你想的六套房和人家的六套房,是一个概念,那六套房可不是大城市的城中村。
当然,相信网友的意思,可能是觉得,因此跳河自杀,实在不值;更多是为当事人感到惋惜吧。这一点我是赞同的,因为很多人总觉得拿自己的生命作为筹码,可实际上,你的生命在他们眼中,根本不重要。
你看,官方通报里,还在说跳河自杀的,有癫痫病,有精神疾病史;或许是事实,但此时强调,用意不言自明。
所以,活着才能争取,活着才能谈判到底。
第三,无论如何,这都是值得去反思的。说实话,这些年,类似的事儿少了;但没想到,跨省传唤,跨省截访,还酿出这么大的悲剧。
是的,如果不是当事人在河北被传唤,导致争执,其父兄可能也不会到镇政府讨说法,其哥哥也不会因此跳河。
显然,这是一个因果关系。而现在,一个生命可能就此消失了,打捞了十几天了,还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而宁夏官方,也因此被舆论聚焦,是一个极大的负面影响。
可以说是双输。
这是更值得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