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笔记:星期五一个工伤待遇纠纷的案子,搞仲裁前的调解。结果让我大跌眼镜,被申请人东拉西扯一堆没用的事。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都有了,还扯责任问题有意义么?工伤待遇与责任关系不大,除非伤者故意的。要是认为伤者故意的,那就报警处理啊。这个不扯了,又说伤者没那么严重,休息三周又正常上班了,对其生活没有影响。调解员都不想听了,直接说,如果对决定书及劳鉴有异议,那么按照上面的要求复议、行政诉讼或者申请重鉴。既然你什么都没做,那么目前这些材料就是有效力的。被申请人不谈这个了,又说他们不知道申请人要去搞工伤,他们是受害者。调解员问,决定书和劳鉴收到没?被申请人又说收到了。我基本没说话,真的很无语。后面,被申请人一直在说他们不知情。我实在忍无可忍了,说道,都打过用工主体责任的官司了,你们也出庭了,现在你说你不知道,你怎么想的?这些不扯了,开始谈费用,十级伤残,有工伤保险但错过申报时间了,我主张三个一次性加一个月误工不过分吧,算起来有十多万。再调解员反复强调下对方才肯报价,说愿意给一万五千元。好吧,我直接无语了,完全没诚意。 类似的案件,我代理了被申请人,我的处理方式就不一样,我接手后,发现还能报工伤,赶紧让公司报工伤,然后帮伤者走完工伤保险并拿到保险支付的钱。剩下的大家就好商量了,公司仁义,大部分劳动者一样会好说话的。 再说,工伤保险待遇裁判规则很刚性,空间不大,作为用人单位,何必心存侥幸呢? 周五的案子,给我的感受就是,不懂法就只有用钱买教训了。在我看来,被申请人处理方式显然有问题。
律师执业笔记:星期五一个工伤待遇纠纷的案子,搞仲裁前的调解。结果让我大跌眼镜,被
元柳谈游戏
2023-03-11 12: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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