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罗宣言》: 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 大家要注意,这里的措辞用的是“归还”。 而在《旧金山和约》中,措辞却截然不同。 《旧金山和约》第2条 【领土放弃】第二款和第六款是这样写的: 2、日本放弃对台湾、澎湖之所有权利、名器与请求权。 6、日本放弃对南沙群岛与西沙群岛之所有权利、名器与请求权。 在这里用的是“放弃”。 这可不是在挑字眼,这里面蕴涵的内容太丰富了。 何为“归还”? 属于甲的东西被乙抢走了,后来乙还给了甲。物品的所有权始终是甲的,并非因为被乙抢走,物品的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 同理,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的主权在中国,只是被日本抢走了,领土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所以在《开罗会议》中的措辞是“归还”。 那何为“放弃”? 一件无主的物品被众人争夺,某人有幸得到了,后来犯了众怒,只能放手,这叫做“放弃”。 台湾、澎湖、南沙群岛与西沙群岛是无主的领土吗?既然早就有了主人,这个“放弃”是从哪里冒出来? 《旧金山和约》中用了“放弃”这个词语,难道是要推翻《开罗宣言》吗?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开罗宣言》: 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
康安说历史
2023-03-02 04: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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