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土地承包
明年1月1日起:每亩补贴3000元?一户一田定了!土地归并最新消息?土地承包整省试点来了!你家签合同了吗!
届时我国实施土地承包延包整省试点的地区,将迎来显著扩大,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民正式签订土地承包延包合同。希望大家能够密切关注本地区的土地承包延包试点方面的相关消息,积极参与。除了关于土地承包方面的相关消息之外,这些...
定了!27 年土地承包政策敲定!一户一田+土地归并启动?两类人承包地或将保不住了?
第1类人:按照我国制定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来看,对于拥有土地承包权入的农户家庭,如果出现了整户消亡的情况,在没有合法继承人的前提下,相关农户的承包地将面临收回,另作分配的...
各村注意:26年土地承包定了!土地承包大改?土地承包整省试点来了!无地、少地农户有4个好消息!你家签合同了吗...
对于我们还未签订《土地承包延包合同》的农户来说,大家一定要密切关注本地区在土地承包延包试点推进情况,积极参与签订土地承包延包合同。现在安徽省将采取直接顺延+微调的模式,土地承包延包续期率已经达到98%左右。为了解决...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信息错误何时能改?
本报讯作为土地的“身份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民的“定心丸”,可修文县周先生家这个“红本本”上的4处错误迟迟未能更正,让他们一家心里很不踏实。这本“问题证件”到底何时能更正?“融媒问政面对面”栏目记者赶往...
农田不准栽树了,已经栽了树的农田怎么办?会罚款吗!农村土地承包敲定了?无地、少地农户有4个好消息!
在今年正式颁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在土地二轮承包到期之后,还将继续延长30年的土地承包期,并且会有序推进土地承包延包整省试点,会扩大土地承包延包整省试点的实施范围。目前除了安徽、广西、湖南等地,有序开展土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边界在哪?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含必要附属权益
在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中,承包经营权不仅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更是法律明确保护的用益物权。然而,实践中常出现因附属设施被破坏而影响正常耕作的情形。近日,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清晰诠释了土地...
各村注意:土地承包一夜大改?土地承包整省试点来了!无地、少地农户有4个好消息!你家签合同了吗?
2025年土地承包延包整省试点启动,无地少地农户迎来4个好消息,你家签合同了吗?最近土地承包的事,可以说是沸沸扬扬啊。据说安徽、湖南、广西三个省已经正式启动了第二轮土地承包延包整省试点,这意味着什么?无疑就是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权:这4类土地,村委会无权收回!农民朋友必看
翻开《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白纸黑字写着: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关键点: 土地承包以"户"为单位,不是个人。只要户口本上还有活人,地就归这家人 就算全家只剩孤儿寡妇,村委会也得先帮着找人接手,不能直接...
土地承包纠纷不知找谁?最全部门清单来了,农民维权必备指南
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就是干这个的,专门管农村土地的事。你不服仲裁,再去法院起诉。这是正道。但说实话,真正走到仲裁、法院那一步,家里老人生病、孩子要学费,谁有空天天跑?农民大多数就想快点解决,别拖着,过日子要紧。...
宜宾市江安县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档案移交进馆工作
江安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数字化入库与档案规范化管理(以下简称数字化入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扎实推进。通过强化组织领导、...
《民法典》解读335: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与互换的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第三分编用益物权,第十一章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百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条是关于互换、转让土地...
《民法典》解读334: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与互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第三分编用益物权,第十一章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百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本条是关于...
《民法典》解读33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与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第三分编用益物权,第十一章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
【以案为鉴】别让“疏于监督”成为压垮你土地承包合同的最后一根稻草
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是关乎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根本制度。然而,当一份长达30年的《荒山承包合同》在履行了十余年后,却被法院一纸判决宣告解除,这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法律逻辑?这不仅仅是一个合同纠纷的故事,更是...
《民法典》解读33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第三分编用益物权,第十一章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
大兴区经管站举办202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培训班
为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全面提升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队伍的专业能力和调解水平,9月16日下午,区经管站举办了202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培训班,全区仲裁员、镇级调解员及农经相关工作...
没地的农民有希望了,第二轮土地承包已确定
特别是最近宣布的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它不仅继承了以往政策的稳定性,还在细节上进行了调整,以更好地回应基层干部和农民的实际需求。这一系列的调整显示了政府对农业发展和农民福祉的持续关注,并预示着我国农村土地政策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