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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营企业法治(观音山)论坛征文大赛优秀文章分享(四)

关于民营企业法治(观音山)论坛征文大赛优秀文章分享(四):《民促法》可否帮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走出困境?全文约4013

关于民营企业法治(观音山)论坛征文大赛优秀文章分享(四):

《民促法》可否帮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走出困境?

全文约4013字,预计阅读需要8分钟。

为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积极响应国家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号召,中国行为法学会联合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成功举办了关于民营企业法治(观音山)论坛征文大赛。本次大赛以“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探索与实践”为主题,旨在通过广泛征集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共同推动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建设。

为此,我们遴选了关于民营企业法治(观音山)论坛征文大赛优秀获奖文章,和大家一起分享。

文章名称:《民促法》可否帮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走出困境?

作者:金仲兵

单位:北京大运恒通文化传媒公司

简介:本文从《民促法》的视角出发,对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资质撤销风波进行了法律层面的深入剖析。通过案例分析,揭示了资质撤销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和争议焦点,提出了依法解决资质撤销纠纷的建议。

正文:

《民促法》可否帮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走出困境?

作者:金仲兵

一、行政性毁约,《联合开发合同》不应半途而废

1、广东观音山国家国家森林公园事件中,最基础的法律节点是黄淦波先生于1997年和东莞市樟木头镇石新村(现石新社区)签属的《联合开发合同》。这是一个为了应合地方旅游开发风潮盲目上马的村办项目,在合同签定之初已经经过试错,没有任何盈利的征兆,存在二次滥尾、投资血本无归的风险。

当时,《广东农民报》出了四个版,披露石新村开发森林公园,结果办成一个烂摊子没法收场,村民还要求上级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东莞日报》也专门登了一个整版,评述石新村做的这个项目如何不合理、不合法等等。

当时的村负责人压力山大,于是四处想办法、找能人进行善后,终于找到了同村的黄淦波。开始,黄淦波也很犹豫,后来,说乡土情怀也好,看领导面子也罢,总之没有拗过村领导的坚持,就当了观音山的接盘侠。

2、后来公园盈利了,有关各方见财起意,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纷纷强行介入巧取豪夺,试图重新进行利益再分配。

观音山事件中,樟木头镇政府发公函要求收购、改变观音山公园经营主体和经营方式,相当于直接废除《联合开发合同》,实现“公营公有”。

3、东莞市林业局无视《林权证》的合法主体,为石新社区乱发《林权证》,造成林权管理混乱;阻止公园《规划》修编,则意在消除公园的行业资质,为营造“非法经营”的假象进行铺垫。

公园内从私搭乱建、砍林伐木,到别墅、门店、坟墓等点缀其间,还有高压电线、高速公路和燃气管道横七竖八强行穿行景区,长期存在的环境破坏现象,极为影响观感,让人无奈。

4、一直配合围猎观音山的供电部门,更是“新仇旧恨”一起算:不但将高压输电线也不给景区80%区域供应市政电力,还时不时给20%的供电区域停电“卡脖子”,充分体现了“电老虎”的霸道。

有些莫名其妙的言论,试图质疑“电网已接至公园门口,是因为公园不想投钱建设线路和用电设施,是想占国家的便宜。”

黄淦波先生认为:公园投不投资和禁止供电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做为供需双方主体之一的电网如果不同意供电,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的事实基础就不存在。

公园的用电设施早已万事俱备,是因为电网禁止给80%的区域供电。退一万步,就算公园没投资建设用电设施,也不是电网禁止供电的理由。

公园自行购买发电机进行供电成本更高,难道是为了拒绝接受电网供电?

拒绝供电的行为违反了《电力法》和诸多法律、政策,典型的“灯下黑”。

二、以法之名,东莞也有“杀肥猪”风潮

1、这些行为,表面上是基于法律框架下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黄淦波(企业)承包权、行政(行业)管理权之争,但因为权力大于法律,本质上无一不有违《联合开发合同》的宗旨和约定。法律,成为了权力的工具。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二款以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乡、县人民政府处理,而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同时,《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进一步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案件,不作为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处理。

也即,在土地承包纠纷中,政府应当扮演中立的调解员角色,负有协调处理的职责。观音山事件中,石新村(石新社区)是当事方和利益相关方,那么调解员角色即应让位于上级政府。此时,上级政府则仍应坚持中立立场不变,决不能“兼职”运动员进场直接参与利益争夺。

2、现代法治文明的基点,是保护合法经营,保护私有产权,公平与效率兼顾。企业家在完成社会财富“一次分配”之后,“二次分配”则归于社会福利架构下的公共财政转移支付。

那些想在观音山公园的正常经营中占小便宜的民间行为(如村民、企业、外来者),理应转向行政(包括基层村、街道、社区)要求福利,而不是直接指向企业。在法律上,属于主体不符。

尽管如此,自2000年以来,森林公园前后以记名或不计名的方式向当地学校、医院、失学儿童、灾区、贫困老区以及寺庙等捐助600多万元;为樟木头镇石新小学扩建、樟木头镇老年人医疗均捐助大量资金;在观音山内部设立观音山互助基金,每年拿出一笔资金进行投入,以帮助贫弱员工;2007年始,在清华大学设立观音山奖学金,每年资助贫困学生数十名;2008年初,全国各地遭受严重雪灾,观音山旅游收入亦受到严重影响,但森林公园还是向有关部门和社会捐助现金,并免费接待滞留广东过年的务工人员;2008年5月13日,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的第二天,公园紧急召集员工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

从严格意义上看,这些慈善工作属于“社会面向社会”的财富三次分配,是民间自觉自愿的道德责任,而非法律义务。王石说,“不要让慈善成为负担”——明白了三次财富分配的定义,有利于治疗财富“红眼病”。

3、老问题依然如故,新麻烦又接踵而来:2024年10月15日,国家林草局、自然资源部公示的一纸文件,直接取消了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自然保护地资格!

观音山森林公园手握五十年期限的《联合开发合同》,坚持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不行贿、不妥协的原则,仍然无法实现正常经营发展的话,那就不是公园的问题,而是社会的问题。

《南方都市报》报道,东莞一家企业于2006年支付了约200万元,获得一块9000㎡工业用地的50年使用权,但一直未办妥土地使用证,处于闲置状态。2023年被挂牌出让,企业未获任何补偿。政府说,当年的用地协议无效。

这种“历史文件”式的话,很是让人浮想联翩。

从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自然保护地资格撤消,和这家拿地企业“当年的用地协议无效”可以看出,东莞的法治现状和营商环境实在堪忧。——那些正在观望的投资者,还敢不敢进场?

善政方可结善果。行政信用道德危机一旦形成,将可能面临“失去的三十年”。

三、考验《民促法》成色的时候到了

东莞观音山公园的经营困境,对应的是这家“国内唯一”和“民营旅游企业”。这些标签耐人询味——如果不是民营,又会如何?

观音山事件积重难返,不外乎行政管理权无视法治公平和市场自主的基本理念,利用自身行政管理权优势对企业的自主经营权进行干扰。

在《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的当下,黄淦波有了再借法律之力维护森林公园合法权益的信心。同时,他也明白,如果纠错成本大于部门利益时,纠错就会停止;反之,如果正义力量压倒部门利益时,纠错机制才会启动。

考验《民促法》成色和威慑力的时候到了。

在东莞力图重振经济和重塑营商环境的当下,千万不能将具有法律权威性和信用严肃性的《联合开发合同》视为没有法律效力的“历史文件”,并且行政管理权要充分体现出对契约、资本和市场(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的尊重和重视,最大限度退出微观市场,使企业拥有完整的自由经营权,力避滑向行政层面的“塔西陀陷井”。

曾有法学家来到观音山,非常动情地说:“《民法典》的普世公正如同观音一般普度众生,其精神内核就像是母亲的一滴眼泪。”

解开观音山死结的关键,就是推动落实《民法典》和《民促法》,让“母亲的眼泪”感化每一个与《联合开发合同》相关的人,将五十年合同进行到底!

四、无烟产业正当时,日本旅游业对东莞的启示

身为第三产业的旅游业,可以为社会提供长链条的经济产出,创造大量就业机会,加之绿色环保、无能耗、无污染、无需进行高强度资本投入的轻资产特征,被称为“无烟产业”。

从自然景观、历史遗迹到人文景观,皆可入围,具体如城市参观、购物美食、演唱娱乐、宗庙参拜、游山玩水、养老康居、野外生存、民俗乡居等等,无所不包。但凡具有先天旅游禀赋的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提倡、发展这一历久弥新的产业。

以日本为例,从名山大川到小桥流水,从城市高楼到乡间小路,处处清新如洗、井然有序,哪怕每一道小小的建筑接缝和上下台阶,都处理得严实紧凑,能感到那里的人们是在精心地打造、维护着每一个生活的角落。

凭借2024年春夏之交的樱花季,日本旅游业实现了疫情后的强劲复苏,来自中国的游客量排名第三——占比虽不及疫前,但与自身相比,潜力依然巨大。所以如此,除了“观樱花”这一季节性要素之外,人们更在意的是人与人之间的诚信友善和安逸清静的生活、生态环境。

此说纯属游客不经意的自然流露,却让闻者隐隐有种如鲠在喉的不适和感伤:不得不承认,这类抽象建设确非一日之功,也是需要我们正视和恶补的长久之功。

我国做为旅游业后发国家,基于老龄化国情,在森林康养方面却已经先行一步。

前不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了《关于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广东省也在力推森林康养新业态的健康发展,印发了《广东省森林康养基地建设指引》。

必须承认,观音山公园所处的东莞市,生态资源丰富优良,并且已在文旅经济方面积累了很好的基础。在制造业疲软之际,这一显著优势必将进一步放大。

据《深圳特区报》报道,以“森林氧吧”名扬粤港澳大湾区的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正借此政策东风打造既符合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建设标准,又符合观音山“森林疗养”系统要求的森林康养基地。假以时日,观音山式的安逸清静和诚信友善必将给游客留下难忘的印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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