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北辛庄镇北某河村的秋冬景象中,一片突兀的建筑群打破了土地原有的静谧。村民陈先生指出,王某同在担任北某河村某书记期间,通过不正当手段改变土地用途,本村近百亩集体农用地被违规改造,耕地、林地相继建起厂房与住宅楼,相关行为已损害村集体利益。
集体土地属于村集体全体成员共有,其用途有着严格界定,林地、耕地、果园用地均归类为农用地,仅限用于对应农业、林业生产经营。《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要求,集体土地租赁、用途变更等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规范公示。这些规定是保障集体土地安全的重要防线,而在北某河村,这一防线似乎被轻易突破。


从现场情况来看,涉案建筑群规模庞大、布局规整:一栋逾3000平方米的三层住宅楼外墙鲜亮,显然经过精心规划;两栋正在生产中的大型厂房占地均超万平米,另有一栋按大型厂房标准施工,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裸露的结构表明违规建设仍在持续。

这些建筑横跨林地、耕地多宗地块,彻底改变了土地原始用途,挤压了集体资源公共空间,据村民反映,部分对相关操作提出异议的人,曾遭遇生活上的干扰,导致村内氛围趋于紧张。
二、违规轨迹:三宗地块相继被改 持续扩张这场对集体土地的违规占用并非一蹴而就,而是沿着清晰轨迹逐步推进,违规范围持续扩大。最早被改变用途的是村内集体果园用地(属林地范畴),陈先生称,王某同以极低价格与村委会签订长期租赁合同,办理手续时伪造村民代表签名,直接绕过集体决策程序,擅自启动农用地转用建设,搭建起三层住宅楼与首栋厂房。
果园用地违规建设成型后,王某同的操作范围进一步扩大至村小学西侧约20亩农用耕地。为规避监督,他采取虚假公示手段,特意在人员稀少时段、偏僻位置张贴公告,拍照留档后立即撕下,多数村民对此毫不知情。同时,其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以胁迫方式要求部分村干部签字,还谎称该地块为废弃大坑,最终以50年期5万元的超低价格租赁该地块,平整后搭建近万平米厂房用于工业生产。
截至目前,村西环路街边10亩农用地也被围挡圈占,对外以他人养牛名义掩人耳目,实际由王某同控制。地块内已违规建设办公用房与仓库,第三栋厂房正加紧施工,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至此,违规占用的集体土地已涵盖果园用地、耕地等多类地块,累计达近百亩,全程未办理任何合法建设审批手续。
集体土地的每一寸都关系到全体村民共同权益,林地提供生态保障,耕地、果园用地为村民带来农业收益,而违规建设将这些权益直接转化为个人私利。5万元租赁20亩耕地50年的价格,与当地正常租赁价格差距悬殊,疑似造成集体资产隐性流失,既破坏了土地生态属性,也损害了村集体长远发展。
三、法律底线:未经审批的建设均属违法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第七十七条进一步指出,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村书记作为村级事务管理者,本应带头遵守法律法规、维护集体利益,却被指利用职务影响违规占用集体土地谋利,无论是占用林地建设住宅,还是侵占果园用地搭建厂房,对方均通过刻意规避监管的方式绕过了法定审批流程,更为关键的是,涉案建筑并非集体公共设施,而是用于个人居住与经营的私人资产,其违规性质与获利目的更为明确。
值得注意的是,涉案建筑中仍有一栋厂房处于施工状态,若不及时制止,违规占用范围将进一步扩大,集体土地所受破坏持续加深,后续土地修复的成本与难度也会大幅攀升。部分村民因担心自身生活受影响,即便有异议也不敢公开表达,进一步加剧了村内矛盾隐患。
四、结语村民们希望相关部门介入核查厘清事实,制止持续的违规建设、收回被占用的集体土地,尽可能恢复土地原有用途,防止违规行为持续升级,对涉嫌非法占用集体土地的行为严肃处理,维护全体村民共同利益。集体土地不是个人谋利的“私产”,每一项处置都应经过集体决策与法定程序,这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唯有查清事实、严肃追责,才能还全体村民一个公道,守护好村集体的共同财富,维护乡村的和谐与稳定。
(本文基于当事人陈述及公开资料整理代为发布,如有不实言论我们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侵权请联系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