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9日,江苏镇江一起离奇的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一名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的女子孙某,在判决生效后的年时间里,通过3次精准"卡点怀孕"逃避收监执行。更令人震惊的是,同案人家属透露,根据现行规定,若孙某再次怀孕一次,其剩余刑期将全部被抵扣。律师指出,这种行为已涉嫌恶意利用法律漏洞逃避刑罚,此案例也暴露出我国刑罚执行体系中亟待修补的漏洞。
案件细节回顾
根据法院公开信息,陈某于2021年4月因犯经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判决生效后,在法院准备对其收监执行时,陈某首次提出怀孕申请。经医疗机构确认,其当时已怀孕2个月。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这一暂缓执行直接持续到2022年5月哺乳期结束。就在哺乳期届满前一个月,2022年4月,陈某再次怀孕。当地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向媒体证实,第二次怀孕检测结果显示其受孕时间精确控制在哺乳期结束前30天内。同样的情形在2023年7月第三次上演——当第二次哺乳期即将结束时,陈某的第三次怀孕检测报告如期而至。截至2025年10月,陈某已通过这种方式累计避免收监执行3年8个月。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
笔者上网查了一下相关法律内容,我国现行法律对"多次利用怀孕规避刑罚"缺乏明确限制。《刑事诉讼法》虽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但对"情形消失"的认定存在操作空间。特别是当妇女连续怀孕时,司法机关往往陷入两难:强制收监可能违反人道主义原则,放任不管则可能纵容法律规避行为。更值得关注的是,根据江苏省监狱管理局内部文件显示,对于剩余刑期不足1年的罪犯,一般不再收监执行。陈某目前剩余刑期为1年10个月,若其再次怀孕,叠加哺乳期时间,理论上确实存在完全规避剩余刑期的可能。这种计算方式在同案犯家属中引发强烈不满,有家属向记者出示书面材料称:"这等于变相鼓励犯罪生育"。
从孙某的卡点动作来看,其对法律在该问题上的漏洞必定知晓。从以往的一些案例中也可以发现,一部分人利用法律的漏洞为自己规避刑罚的做法亟需国家司法体系进行修补。来看案例:
1.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显示,某监狱服刑人员张某通过贿赂狱警,伪造检举揭发材料,虚构"重大立功"情节。监狱系统未严格核实材料真实性,直接为其提请减刑。
2.在某故意杀人案中,被告人李某在作案后立即主动投案,但其家属高价聘请专家团队,反复申请精神病鉴定。经查,李某家族并无精神病史,其作案过程表现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特征。
3.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发布的典型案例披露,某房地产开发商在败诉后三天内,通过离岸公司将价值数亿的资产转移至境外。
以上案例还只是被爆出来的一部分,现实生活中还有更多鲜为人知的案例。接下来,如何在保障基本人权与维护司法权威之间找到平衡,将成为未来刑事司法改革的重要课题。(案件真实,文中图片均来自网络,与案件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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