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杨光
近日,浙江义乌万达广场一提示牌引发关注,提示牌上张贴一男子的照片,并被标注“请勿搭理”“警方提醒切莫轻信陌生人”并附有永祥社区警务站电话。
据网友发帖称,该男子长期在义乌万达广场,找路人扫码做地推,不少网友在帖子下方回复,说自己曾被骚扰。

10月13日下午,大河报《看见》记者,联系到该商场,工作人员称,此前经常有顾客反映,该男子在商场进行推销,让别人帮忙扫码,发一些小扇子等,此后工作人员联系了警方,今年4月份设置了这块牌子。
据红星新闻报道,警务站工作人员称,商场反映该男子经常发放虚假小广告,提示牌是商场放置,落款虽是警务站,但内容却未报备,牌子已被撤离。
该提示牌是否构成侵权?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商场未经该当事人同意,公开其肖像并标注请勿搭理,如果具有充分证据证明男子行为涉嫌到违法,且该公开其肖像有助于维护公共利益,以及商业场所内的管理需求,防范其推销行为使得更多人受骗,属于免责事由。
关于名誉权,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认为,虽然提示牌上没有直接诋毁该男子名誉的侮辱性言辞,但一句“请勿搭理”,很容易让他人对该男子产生负面评价,进而降低其在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评价。从法律层面讲,如果这种情况符合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也就是存在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以及主观过错,那极有可能侵犯了该男子的名誉权 。
而该提示牌是基于顾客投诉该男子进行骚扰性地推这一事实。如果其行为确实是为了维护商场正常经营秩序,保障其他顾客的合法权益,并且没有超出必要的限度,在法律上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合理行为,不构成名誉权侵权。这其中的关键就在于,判断商场行为是否“适度”,是否在合理的边界内行事。
如果该男子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首先可以尝试与商场、警方进行沟通,要求对方说明立牌依据。若沟通无法取得满意结果,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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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刘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