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本为“讨说法”的捉奸行动,因手段过激使得维权者反成罪犯。法律再次提醒:私力救济的边界,不容逾越。
西昌女子张某察觉丈夫王某在李某住处过夜后,未通过合法渠道解决,反而召集六名亲友,携带棍棒前往现场。一场本属于情感纠纷的“捉奸”迅速演变为刑事案件。
冲突中,张某等人不仅动手殴打王某与李某,还使用鞋带将二人双手反绑,强行带至王某父母家中。尽管事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西昌市人民法院依然认定6人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判处缓刑。
01从发现到集结:一场情绪驱动的深夜行动
2024年6月9日晚,张某确认丈夫王某正在李某的出租房内,情绪失控之下,她迅速联系了弟弟、堂弟、叔叔等五位亲属,还提前备好木棒和马鞭作为“工具”。
一行人分头驱车赶往现场,自凌晨2点起轮流蹲守,直至次日清晨王某开门准备离开时,众人一拥而上,场面迅速失控。
02动手又绑人:维权变违法
王某刚推开门,便被张某持木棒击打头部和手臂,其余人也一拥而上,用器械对王某和李某实施殴打。之后更用鞋带将两人双手反绑于身后,强行带至王某父母家中“理论”。
过程中两名受害人多处软组织挫伤,表皮脱落,王某家属见形势不对,果断报警。民警赶到后方才制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张某等6人被当场控制。
03赔偿可从轻,犯罪代价仍须承担
案发后不久,6名被告人家属与王某、李某达成协议,赔偿李某8万元,并获得书面谅解。
西昌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尽管事后有赔偿和谅解情节,但6人实施非法拘禁,且有殴打、捆绑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
张某作为组织者和工具准备者,被认定为主犯,其余五人系从犯。综合考虑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法院最终对6人均适用缓刑。
法院还判决没收作案工具,包括4根木棒、2条马鞭和3根鞋带。
这起案件再次表明,无论出发点如何,一旦采取暴力、拘禁等非法手段“维权”,就可能从受害者转变为加害者,甚至面临刑事处罚。
遇到纠纷应通过合法、理性途径解决,切忌以暴制暴、以罪治错。法律不会因为情感的“正当性”而豁免违法犯罪行为。
(注:涉案人物均为化名,具体案情以裁判文书公开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