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魏兴剑)近日,网民发现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政府官网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公示名单里,部分名字来自网络 “人名大全”,引发舆论哗然。面对质疑,当地连夜调查并确认 “使用虚假人名” 事实,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事件暴露出的执法公示失真、程序失范问题,已非 “疏忽” 二字可以轻描淡写。(《半月谈》)
近日,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政府官网行政处罚公示名单使用虚假人名一事,如一颗石子投入平静湖面,激起舆论千层浪,当地虽连夜调查并处理相关责任人,但此事暴露出的执法公示失真、程序失范问题,绝不能以“疏忽 二字轻轻带过。
行政处罚公示本是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是政府执法公开透明的体现,它不仅关乎被处罚者的权益,更关乎政府的公信力和法治的权威性,然而,这份使用虚假人名的公示名单,让这一重要制度沦为笑柄。
执法公示失真,使得公众无法获取真实有效的执法信息,监督也就成了空谈,公众有权利了解政府的执法动态,以便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而虚假的公示信息,就像一层迷雾,掩盖了执法的真实情况,让公众的监督权利被架空,这不仅损害了公众的利益,也破坏了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任关系。
程序失范则反映出执法过程的不严谨和随意性,行政处罚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从立案、调查取证到作出处罚决定,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定,使用虚假人名进行公示,很可能意味着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比如证据不足、程序违法等,这严重违反了法治原则,让执法行为失去了合法性和正当性。
对于党员干部和政府组织来说,这是一次深刻的教训,党员干部应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执法行为的公正、公平、公开。政府组织要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我们必须以严肃的态度对待此事,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不能让“疏忽”成为掩盖问题的借口,要通过制度建设和教育引导,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让执法公示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维护政府的公信力和法治的尊严。(作者单位:江油市河口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