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世纪前十年,广州白云区的夜色中潜藏着一股令人闻风丧胆的黑恶势力——以伍志坚为首的贩毒团伙。这个团伙不同于传统街头黑帮的松散混乱,它有着近乎“企业化”的管理制度、森严的“家法”和致命的武装力量,因凶狠好斗、手段残忍被称为“广州最凶狠的黑帮”。

1964年,伍志坚出生于广东省一个普通家庭。青少年时期的他算不上“劣迹斑斑”,但也绝非安分守己之辈——不爱读书,早早辍学混迹社会,靠着打零工、做小生意维持生计。彼时的他,虽对金钱有着强烈渴望,却还未触及犯罪的底线。命运的转折发生在他20多岁时,一次偶然的机会,他通过朋友接触到了毒品交易。看着对方仅用少量成本就赚取巨额利润,伍志坚的内心被贪婪吞噬,他意识到“这是条来钱最快的路”,于是毅然踏入了毒品这个万劫不复的深渊。
起初,伍志坚只是个小打小闹的“毒品马仔”,从上线手中拿货后转手卖给零散买家。可他并不满足于此,他深知“单打独斗成不了气候”,要想赚大钱,必须建立自己的势力。于是,伍志坚开始四处招兵买马——他瞄准了两类人:一类是游手好闲的社会闲散人员,用“快速赚钱”的诱惑拉拢;另一类是有前科的刑满释放人员,利用他们“走投无路”的处境,许以“高额报酬”和“兄弟情义”。短短两年时间,伍志坚就聚集了20多人,形成了一个初具规模的贩毒团伙。

随着团伙人数增多,管理问题逐渐凸显。伍志坚没有像其他黑帮头目那样靠“江湖义气”松散管理,而是展现出了“商业头脑”——他借鉴企业管理模式,制定了一套专门的黑帮管理方案。这套方案的核心,是“分而治之”的派系制度:他将手下成员明确分为两派,A派为本地人,主要以广州白云区良田镇人为主;B派为外地人,以东北、西北籍人员为主。两派成员互不隶属,各自独立开展“业务”,却又相互监督。伍志坚的算盘打得很精:“需要清洗A派某人时,就让B派去执行;B派有人不听话,就派A派去处理。”这样既能避免单一派系势力过大威胁自己的地位,又能借刀杀人,减少自己的直接参与。
在“业务管理”上,伍志坚更是将“公司化”发挥到极致。他推行“大区经理制”,将全国划分为多个省份“销售区域”,每个区域指派一名“大区经理”负责毒品的运输、销售和回款。“经理”之下再设“小组长”,分管具体的交易环节,形成了“金字塔式”的管理架构。为了提高“业务水平”,伍志坚甚至专门为团伙配备了《医用化学》《有机化学》等书籍,要求手下学习毒品合成的基础知识,还制定了“业务考核制度”——每月按销售额排名,业绩好的“经理”能获得额外“奖金”,业绩差的则会受到惩罚。这种近乎疯狂的“精细化管理”,让伍志坚的贩毒网络迅速扩张,从广州蔓延到全国多个省份。

有了完善的管理体系,伍志坚的团伙很快积累了巨额财富。他用这些钱从境外走私大量武器装备,包括手枪、冲锋枪、手榴弹等,不仅用于“保护”毒品运输路线,还用来强化对团伙成员的控制。伍志坚还制定了严格的“武器使用规定”:非经他本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武器;使用武器后必须“清理现场”,不留痕迹。这些武器的存在,让伍志坚的团伙如同“武装割据”一般,成为了危害极大的暴力犯罪集团。
随着犯罪规模的不断扩大,伍志坚团伙的行踪逐渐进入警方的视线。广州警方多次对其展开调查,却屡屡受挫。究其原因,除了伍志坚的管理严密,更重要的是他生性多疑、做事谨慎到了极致。他从不使用手机和固定电话,与手下联系全靠“联络员”当面传达;他没有固定的落脚点,每天更换住处,甚至连最亲近的“心腹”也不知道他的具体行踪;他还在警方内部安插了“眼线”,一旦有风吹草动,就能第一时间收到消息。
更嚣张的是,伍志坚对警方毫无畏惧,一旦察觉警方可能采取行动,他会毫不犹豫地命令手下“主动出击”——1998年,警方在白云区某仓库排查时,遭遇伍志坚团伙成员枪击,两名民警受伤;2000年,警方在拦截一辆载有毒品的货车时,再次遭到团伙武装抵抗,双方爆发激烈枪战。

伍志坚的狠辣不仅针对警方,对自己团伙内部的成员更是冷酷无情。为了维护“纪律”,他制定了一套令人毛骨悚然的“家法”,并专门抽出10名身强力壮的手下组成“监察队”,负责监督成员的言行。“家法”的内容极为残忍:泄露团伙秘密者,打断双腿;私吞“货款”者,割掉手指;试图叛变者,直接灭口。据后来落网的团伙成员交代,仅1999年至2003年间,就有5名成员因“违反家法”被伍志坚残忍杀害,尸体被秘密处理,至今下落不明。有一次,一名“小组长”因不小心将“货”弄丢,伍志坚竟下令将其关在废弃仓库中,不给水和食物,活活饿死。这种极端的恐怖统治,让团伙成员对他既畏惧又怨恨。
伍志坚以为靠“高压统治”就能永远控制手下,却没想到“恐惧”终会转化为“反抗”。2004年,他的得力“大区经理”李某因业绩下滑被伍志坚怀疑“私吞货款”,遭到“监察队”的毒打。李某深知伍志坚的残忍,知道自己迟早会被灭口,为了活命,他决定向警方举报。2004年6月,李某趁外出“送货”的机会,偷偷联系了广州警方,将伍志坚团伙的内部架构、毒品运输路线、武器藏匿地点等核心信息全盘托出。
掌握关键线索后,广州警方立即成立“6·18”专案组,调集数百名警力,制定了周密的抓捕计划。专案组首先对伍志坚的“武器库”和“毒品仓库”展开突袭,一举缴获手枪12支、冲锋枪3支、手榴弹5枚、毒品海洛因50多公斤,抓获团伙成员20余人。随后,警方根据李某提供的线索,锁定了伍志坚的藏身之处——白云区一栋高档别墅。2004年7月15日凌晨,警方采取“闪电行动”,对别墅实施包围。当民警破门而入时,伍志坚正与几名“心腹”开会,他试图掏枪反抗,却被民警当场制服。至此,这个盘踞广州多年的“最凶狠黑帮”被彻底摧毁。

2005年3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伍志坚案进行公开审理。庭审现场,公诉机关指控伍志坚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故意杀人罪等多项罪名,涉及案件30余起,致5人死亡、10人受伤,贩毒数量达数百公斤,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面对铁证如山的指控,伍志坚依旧毫无悔意——他穿着囚服,眼神凶狠,在法庭上拒不认罪,甚至还对公诉人恶语相向,声称“自己做的事都是为了兄弟们”。当法官宣读判决书时,他嘴角竟露出一丝冷笑,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罪行有多严重。
2005年6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伍志坚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伍志坚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伍志坚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大,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6年1月,伍志坚被依法执行死刑。这个将贩毒当“公司”管、用“家法”统治手下的黑老大,最终在法律的威严下结束了自己罪恶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