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淼
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孝文化的底蕴是相当深厚的,不过孝文化不仅包含了子女对父母生前的赡养和体贴,更包含了老人去世后的丧葬礼仪。而在丧葬礼仪中,为老人修坟立碑又是一件十分重要的大事,特别是替老人立碑时,这里就有很多的规矩,我们也称之为碑文化,那么,民间碑文化到底有何玄妙?不光碑上的文字讲究多,就是立碑也有很多禁忌。
首先,民间立碑时,碑文的讲究很复杂,比如碑文上的字体,在方位上就有严格的规定。像亡者的生庚必须刻在石碑的左边(民间也俗称东边),而亡者亡殁时辰则必须写在石碑的右边(民间俗称西边)此所谓“东升(生)西没(殁)”;石碑上的孝名也有严格的方位,一般来说,左边(或东边)为主,右边(或西边)为客;尊者在上,卑者在下。
比如:孝子之名必须刻在石碑左边的最上方,然后下面是侄男,再下面便是孝孙依次类推,而石碑的右边以孝女婿(古人以男性顶冠)为尊,然后是孝女,再然后是侄女婿依次类推。不过,现代人也有以左边为直系血亲(像子女、孙、外孙等)为主,右边则以旁系血亲(如侄男女、侄孙、侄外孙等)为主的。
不过,石碑正中央那一行字,比如故显考Xx老大人之墓,这里的禁忌就更严格了!一方面,那一行的字数必须遵守“生老病死苦”之“生”字或“老”字落脚的规矩(从“生”数起)比如;那一行是6个字或11个字便落在“生”字上,如果只有5个或10个字,便落在“苦”字上,这就预示着其后人将来的生活会苦不堪言!
另一方面,石碑中央的那一行字,有些字是不能随便乱用的,比如:亡父只能用“考”;亡母则只能用“妣”;而“显”字则常用于亡者生前功勋显著或者对后人贡献显著之人。假如亡者是孤寡之人,则通常不能用“显”字。然而,现在很多墓碑上的碑文常常不注意这些,如“故伯父xxx之墓”。落脚字在“病”字。
又如“故父xxx墓”,其中应该加个“显”字,因为作为子女,父亲将其养大成人,恩重如天,不加“显”有失孝礼等等,而其中的“父”字,应改为“考”字。当然,碑文里的讲究还有很多,像“故”与“先”的用法,“亡”与“殁”的区别等等,这些都要在现实生活多向民间老人学习,此所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
其次,关于立碑的禁忌,民间也有很多的说法。虽然我国各地的风俗不完全相同,但是大方向上还是基本相同的,概括起来,民间立碑的禁忌主要有以下几点:1,热碑立当时;2,三年不动土;3,守孝期满立;4,夫妻双全立。也就是说,民间立碑时基本上都要遵守这四条原则。下面小编便对这四条禁忌逐一进行解读。
1,热碑立当时。这是说老人去世后,如果想立马将其碑立上,就必须在下葬当天将其弄好,超过当天就不能立碑了;2,三年不动土。说的便是老人去世后三年内是不便在坟上动土的,这里面当然包括立碑了;3,守孝期满立。民间老人去世后,按传统风俗有三年孝服期,这期间也是不宜在老人坟边动土的。
不过,这里的三年孝服期在民间有两种说法,一种是从老人去世当年算起(包括当年)到第三年当年便算孝服期满;另一种则是从老人去世之日算起,满25个月后便算孝服期满;4,夫妻双全立。这种情况一般是指夫妻合葬的坟墓,先去世的老人只修坟不立碑,直到两位老人都去世后再共碑而立。
这种情况不仅是为了省钱,更是为了反映夫妻恩爱的家庭楷模!对此,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