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前我冲进火场救出发小的女儿,失去了儿子,如今他身家百亿,给我寄来一箱纪念品,我打开后整个人都在发抖
......
「明远,谢谢你救了我女儿。我欠你一条命。」
24年前,王志刚跪在我病床前说这句话的时候,眼泪是真的。
我信了。
那场大火里,我冲进去救出了他4岁的女儿。
但我6岁的儿子,死在了火里。
我的右手被烧得皮开肉绽,截掉了三根手指。
后来呢?
王志刚把救人的功劳据为己有,对外宣称是他自己冲进火场救的女儿。
他还造谣说我是纵火犯。
24年来,他靠着这个「英雄事迹」发家致富,成了身家百亿的房地产大亨。
而我呢?背着「纵火嫌疑人」的名声,找不到工作,老婆跑了,一个人在工地上搬砖。
更讽刺的是——
今天是我儿子的忌日。
我在他的项目工地上干活。
那个项目叫「火凤凰广场」,建在当年那栋楼的原址上。
广场中央要立一座雕塑——王志刚抱着女儿从火焰中冲出来。
后来他给我寄了一箱纪念品。
我翻到礼盒夹层里那件东西的时候,整个人都在发抖。
1
今天是3月15号。
我儿子的忌日。
每年这一天,我都会请假,去儿子坟前待一整天。
但今年不行。
我身上只剩三十块钱了。
我需要给儿子买点祭品——哪怕只是一包纸钱、一瓶酒。
所以我必须去干活。
早上六点,我在工地门口等工头。
工头骑着电动车过来,看了我一眼:「老李,今天有个大活,一天两百。干不干?」
「干。在哪?」
「火凤凰广场。今天奠基仪式,需要人手。」
火凤凰广场。
我愣了一下。
那是王志刚最新的项目。
选址就在当年那栋老楼的原址上——24年前着火的那栋楼。
我儿子死去的地方。
「怎么了?不想干?」工头皱起眉头。
我沉默了一秒。
「干。」
我需要那两百块钱。
2
火凤凰广场很大。
巨大的工地,到处都是脚手架和塔吊。
工地入口处挂着一条横幅:「浴火重生,成就传奇」
我站在横幅下面,看了很久。
浴火重生。
谁浴火了?谁重生了?
是我。
我在火里烧掉了三根手指。
我在火里失去了儿子。
但我没有重生。
我只是在慢慢地死去。
工头把我分到了广场中央的区域。
那里正在安装一座雕塑。
巨大的铜像,五六米高。
雕塑的内容是——
一个男人,抱着一个小女孩,从火焰中冲出来。
男人的脸庞坚毅,目光炯炯。
女孩紧紧抱着男人的脖子,眼里带着泪。
那个男人的脸,是按照王志刚的样子做的。
我站在雕塑下面,仰头看着那张脸。
24年前,那张脸躲在楼下,看着火烧。
24年前,是我冲进火场,把他女儿抱出来。
现在,他把自己的脸刻在雕塑上,成了「英雄」。
工头在旁边喊:「老李!发什么呆?快干活!」
我低下头,开始搬砖。
3
上午十点,工地上来了一群人。
西装革履,前呼后拥。
有人举着话筒,有人扛着摄像机。
是记者。
我听到工人们在议论:「今天有奠基仪式,王总要来剪彩。」
王总。
王志刚。
我放下手里的砖,站在人群后面,远远地看着。
一辆黑色的奔驰停在工地入口。
车门打开,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走下来。
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西装笔挺,皮鞋锃亮。
是王志刚。
24年了。
他胖了一点,头发也稀了一些。
但还是那个样子,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
旁边跟着一个年轻女人,二十七八岁,穿着职业装,气质干练。
是王小雪。
他的女儿。
我救出来的那个女孩。
4
奠基仪式开始了。
王志刚站在台上,意气风发。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掌声响起。
「今天,是火凤凰广场奠基的日子。这个项目对我来说,意义非凡。」
他顿了顿,表情变得「深情」。
「24年前,就在这片土地上,发生过一场大火。那场大火,差点夺走了我女儿的生命。」
台下一片唏嘘。
「那天晚上,火势很大,浓烟滚滚。所有人都劝我不要进去,说太危险了。」
「但我没有犹豫。」
「我冲进去了。」
「我把女儿从火海里抱出来。」
我站在工人群里,听着这些话,浑身发冷。
是你冲进去的?
你在说什么?
「那一刻,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有勇气,就没有做不成的事。」
「后来我创业,遇到过无数困难。每次想放弃的时候,我就想起那场大火。」
「我告诉自己:连火场都闯过来了,还有什么过不去的?」
「这座广场,就是我对那段经历的纪念。」
「火凤凰,浴火重生。」
「这是我的故事,也是我想传递给所有人的精神。」
掌声雷动。
我站在人群里,攥紧了右手仅剩的两根手指。
5
然后,一个领导走上台。
「下面,我代表市政府,向王志刚先生颁发'见义勇为'荣誉证书!」
见义勇为。
24年前的见义勇为。
24年后才颁发。
因为王志刚「太低调」,从来没有主动申请过。
是政府主动要给他的。
领导把证书递给王志刚。
王志刚双手接过,对着镜头微笑。
闪光灯闪个不停。
「谢谢政府的认可。」他说,「其实我当时没想那么多,只是做了一个父亲应该做的事。」
台下又是一片掌声。
我站在工人群里,看着那个证书。
红色的封皮,烫金的字。
那个证书,本该是我的。
那个荣誉,本该是我的。
是我冲进火场的。
是我救出那个女孩的。
是我失去了儿子、失去了手指、失去了一切的。
但现在,他站在台上,接受掌声和闪光灯。
而我站在台下,满身灰尘,像一个隐形人。
6
接下来,王小雪上台发言。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好。」
「我是王小雪,王志刚的女儿。」
「24年前的那个夜晚,我永远不会忘记。」
她的声音有些哽咽。
「那时候我才4岁,什么都不懂。只记得火很大,烟很呛,我哭着叫爸爸。」
「然后,有一双手把我抱了起来。」
「那双手很有力,很温暖。」
「那双手把我从火海里抱出来,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那双手,是我父亲的手。」
我站在人群里,听着这些话,心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揪住了。
那双手……
是我的手。
不是王志刚的手。
「爸爸,谢谢您。」王小雪看向王志刚,眼眶红了,「没有您,就没有今天的我。」
「这座广场,不仅是您事业的丰碑,更是您父爱的丰碑。」
「我为有您这样的父亲,感到骄傲。」
掌声雷动。
我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右手。
那只只剩两根手指的手。
她说「那双手很有力」。
可是现在,这双手连砖都搬不稳。
7
仪式结束后,王志刚要和工人们握手合影。
「感谢工人同志们的辛苦付出!」
他笑容满面,和工人们一一握手。
走到我面前的时候,他停下来。
他的手握住了我的手。
那只只剩两根手指的手。
王志刚的笑容僵了一下。
他的眼神闪了一下。
他认出来了。
我看到他的瞳孔微微收缩。
但他什么都没说。
只是用力握了握,然后松开,继续往前走。
「谢谢同志!辛苦了!」
摄影师在旁边拍照。
闪光灯闪个不停。
我站在那里,看着他的背影。
24年前,他跪在我病床前,哭着说「我欠你一条命」。
现在,他握着我的手,说「谢谢同志」。
像握一个陌生人的手。
王小雪走过来。
她看到我的手,愣了一下。
「叔叔,您的手……怎么了?」
我看着她。
这是我救出来的女孩。
24年了,她长大了,漂亮了。
她不认识我。
「没事,」我说,「工伤。」
王小雪点点头,露出一个礼貌的微笑。
「您辛苦了。」
然后她转身,跟着王志刚离开了。
我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
我救了她的命。
她问我「手怎么了」。
我说「工伤」。
我连真话都不敢说。
8
那天晚上,我拿着工钱,去超市买了一瓶酒、一包纸钱。
然后我去了儿子的坟。
那是一个偏僻的小山坡,杂草丛生。
墓碑很小,很旧,上面的字已经有些模糊了。
「爱子李小军之墓」
「1993-1999」
我在墓碑前坐下来,把酒倒在地上。
「小军,爸爸来看你了。」
「今天是你的忌日。爸爸没忘。」
「爸爸给你带了酒。你小时候总说,长大了要跟爸爸喝酒。」
「可是你没能长大……」
我的声音哽咽了。
「小军,爸爸今天去了火凤凰广场。」
「就是当年咱们住的那个地方。」
「你王叔叔在那里盖了一座广场,中间立了一座雕塑。」
「雕塑上是他抱着他女儿从火里冲出来。」
「可是你知道吗?那天晚上,是爸爸冲进去的。是爸爸把他女儿救出来的。」
「他什么都没做。他躲在楼下。」
「可是现在,他成了英雄。」
「政府给他发了'见义勇为'证书。」
「他女儿在台上说'谢谢爸爸救了我'。」
「没有人记得爸爸。」
「没有人记得你。」
我的眼泪流下来。
「小军,爸爸对不起你……」
「那天晚上,爸爸先救了隔壁的妹妹……」
「爸爸想回去救你,但火太大了……」
「爸爸没能救出你……」
「是爸爸害了你……」
我趴在墓碑上,哭得浑身发抖。
「小军,你恨爸爸吗?」
「你肯定恨爸爸……」
「爸爸也恨自己……」
「爸爸恨了自己24年……」
9
我和王志刚认识46年了。
从6岁开始。
我们是邻居,从小一起长大。一起上学,一起打架,一起追女生。
1990年,我们各自结婚,还是住在同一栋楼里,门对门。
1993年,我儿子出生。
1995年,他女儿出生。
两个孩子从小一起玩,我儿子管他女儿叫「妹妹」。
那时候,我以为我们会做一辈子的邻居,一辈子的兄弟。
1999年,冬天。
那天晚上,我刚把儿子哄睡着。
半夜两点,我被一阵刺鼻的烟味呛醒。
睁开眼,窗外一片通红。
是火。
隔壁王志刚家着火了。
我冲到窗边,看到火舌已经从王志刚家的窗户里窜出来。
然后我听到了哭声。
是孩子的哭声。
王小雪,才4岁。
我没有多想,冲出门,踹开了王志刚家的门。
屋子里全是浓烟,什么都看不见。
我趴在地上,摸索着往里爬。
终于,在卧室的角落里,我摸到了一个小小的身体。
是王小雪。
她已经被烟呛得快昏过去了,浑身发烫。
我把她抱起来,往外跑。
跑到楼道里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一件事——
我的儿子还在家里。
我把王小雪放在楼梯口,对旁边的人喊:「帮我照看她!」
然后我转身往回跑。
但就在这时,一声巨响。
王志刚家的天花板塌了。
火势蔓延到了我家。
我拼命往自己家跑,但楼道已经被火焰封住了。
我冲进火里,右手被烧得皮开肉绽。
等我终于摸到自己家的门时,门已经打不开了——被烧变形了。
我用肩膀撞,用脚踹,用残破的手砸。
终于,门开了一条缝。
我看到了儿子的床。
床已经塌了。
房梁砸在床上。
儿子躺在废墟里,一动不动。
「小军!小军!」
我扑过去,想把儿子抱出来。
但另一根房梁塌下来,砸在我的右手上。
我听到了骨头碎裂的声音。
然后,我什么都不知道了。
10
我醒来的时候,在医院里。
右手缠满了绷带。
医生说:「你的右手烧伤太严重了,三根手指保不住,已经截掉了。」
我问:「我儿子呢?」
医生沉默了。
「我儿子呢?!」
医生摇了摇头。
「对不起,孩子没能救出来。」
我愣住了。
然后我开始哭。
撕心裂肺地哭。
我冲进火场,救出了别人的女儿。
但我自己的儿子,死了。
11
王志刚来医院看我。
他跪在我病床前,哭得泣不成声。
「明远,谢谢你。你救了我女儿。」
我躺在床上,右手缠着绷带,眼睛红肿。
「我欠你一条命。」他攥着我的左手,「以后你有什么事,尽管开口。我一定帮你。」
我看着他,点了点头。
那时候,我还相信他。
我以为这份恩情,他会记一辈子。
但我错了。
出院后,我开始发现不对劲。
有人在背后议论我。
「听说了吗?那场火是他放的。」
「什么?」
「有人看到他那天晚上在王志刚家门口鬼鬼祟祟的。」
「不会吧?他不是救了王志刚的女儿吗?」
「谁知道呢。说不定是贼喊捉贼。」
我去找王志刚。
「志刚,外面有人说我是纵火犯。你知道是谁在传谣吗?」
王志刚的表情很奇怪。
「明远,这个……我也不清楚……」
「你帮我澄清一下。你知道我是去救人的,不是放火的。」
「这个……」王志刚犹豫了一下,「明远,现在谣言满天飞,我也不好说什么。万一……」
「万一什么?」
「万一火真的是你放的呢?」
我愣住了。
「志刚,你在说什么?」
「我没别的意思。」他的语气变了,「但你想想,那天晚上,只有咱们两家人。火是从我家着起来的,但火源在哪,谁也不知道。」
「你怀疑我?」
「我没怀疑你。但别人怀疑,我也没办法。」
他转身走了。
我站在原地,愣了很久。
12
后来我才知道,那些谣言,是王志刚自己散布的。
为什么?
因为火灾调查显示:起火原因是电路老化。
那栋楼是王志刚买的二手房,电路没有检修过。如果认定是电路问题,他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所以他需要一个「替罪羊」。
我是最好的人选。
我那天晚上冲进了火场,身上有烧伤,看起来「有作案条件」。
两家人之前有过一些小矛盾——我儿子和他女儿抢过玩具,我老婆和他老婆吵过嘴——这些都被他拿来当「作案动机」。
他到处散布谣言,暗示我「有嫌疑」。
虽然没有证据定罪,但谣言已经传开了。
我的名声毁了。
找工作,用人单位一听我的名字,立刻摇头:「你是不是那个纵火嫌疑人?」
租房子,房东一查我的背景,立刻变脸:「你走吧,别给我惹麻烦。」
老婆受不了流言蜚语。
「李明远,我跟着你还有什么盼头?走到哪都被人指指点点,说我是纵火犯的老婆。我受不了了。」
「你信我,我没有放火——」
「我不管你放没放火!」她打断我,「我只知道,跟着你,我这辈子就完了!」
她走了。
净身出户。
什么都没要。
因为我本来就什么都没有。
而王志刚呢?
他不仅没有受到任何影响,还把「救女儿」的功劳据为己有。
他对外宣称:那天晚上,是他自己冲进火场,把女儿救出来的。
「我当时什么都没想,就冲进去了。」他在接受采访时说,「火烧得很大,我差点出不来。但我告诉自己,我不能让女儿死在里面。」
记者问:「听说您的邻居也受伤了?」
「是的,他也冲进来了。但他是来救他自己儿子的,不是救我女儿的。」王志刚说,「可惜他儿子没救出来。」
他叹了口气,表情很「惋惜」。
「我一直很内疚。如果我当时能多救一个人……」
多救一个人?
他根本就没进去过。
他躲在楼下,看着火烧。
是我冲进去的。
是我救出了他的女儿。
是我失去了自己的儿子。
而现在,他把这一切据为己有。
他成了「英雄」。
我成了「嫌疑犯」。
13
24年。
这24年,我是怎么过来的?
我找不到正经工作。
一份简历投出去,只要用人单位一查我的背景,就石沉大海。
我只能打零工。
搬砖、扛水泥、洗碗、发传单——什么脏活累活都干过。
右手只剩两根手指,干活比别人慢,工钱也比别人少。
别人一天一百,我只能拿八十。
住在城中村的出租屋里。
10平米,没有窗户。
一张床,一张桌子,一个电饭锅。
每年儿子的忌日,我都会去坟前坐一整天。
「小军,爸爸来看你了。」
「爸爸这一年过得还行,你别担心。」
「爸爸会努力活下去的。」
「等爸爸攒够了钱,给你换一块大一点的墓碑。」
我对着墓碑说话。
有时候说着说着就哭了。
有时候哭着哭着就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坟前只有我一个人。
而王志刚呢?
他靠着那个「英雄事迹」,发家致富。
他到处讲那个故事——「我冲进火场救女儿」——用这个故事感动投资人、感动合作伙伴、感动政府领导。
他说:「一个连火场都敢闯的人,还有什么做不成的?」
大家都信了。
都愿意给他机会。
五年后,他的公司做到了全省第一。
十年后,他的公司进军全国市场。
二十年后,他的公司上市,市值突破百亿。
他成了「白手起家」的企业家典范。
上杂志封面,做慈善,接受采访。
每次采访,他都会讲那个故事。
「24年前那场大火,是我人生的转折点。」
「那一刻,我明白了什么叫勇气,什么叫担当。」
「没有那场大火,就没有今天的我。」
没有那场大火?
没有那场大火,我的儿子还活着。
没有那场大火,我的手还是完整的。
没有那场大火,我不会成为「纵火嫌疑人」。
他说「没有那场大火就没有今天的我」。
他应该说的是——「没有李明远的牺牲,就没有今天的我」。
但他不会说。
他永远不会说。
14
一周后。
我收到一个快递。
发件人:火凤凰广场项目部。
我以为是什么慰问品,随手撕开。
里面是一个精致的礼盒。
打开礼盒,里面是一些纪念品——印着「火凤凰广场」logo的马克杯、笔记本、钥匙扣。
还有一本精美的画册。
画册的封面,是那座雕塑的效果图——王志刚抱着女儿从火焰中冲出来。
我翻开画册,里面是王志刚的「英雄故事」。
配着各种照片——王志刚接受采访、王志刚和女儿合影、王志刚获得荣誉证书。
最后一页,是一行字:
「致敬英雄,铭记历史。」
我苦笑了一声,正要把画册扔掉。
突然,我发现画册的最后一页,有点厚。
我摸了摸。
里面夹着一个信封。
白色的信封,没有署名。
我撕开信封。
里面有三样东西。
看着这些东西,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
第一样:一块布。
烧焦的、破碎的布。
我愣住了。
这块布……
我认识。
这是我儿子的睡衣。
蓝色的,上面印着小熊图案。
是他妈妈给他买的,他最喜欢穿。
24年前,他穿着这件睡衣睡觉。
24年前,这件睡衣和他一起,被埋在了废墟里。
我以为这件衣服早就烧没了。
但现在,它出现在这里。
第二样:一张照片。
24年前的老照片,已经泛黄了。
照片上,王志刚抱着女儿,站在医院门口,笑容满面。
旁边是一群记者。
照片背面写着一行字:「英雄父亲王志刚」
第三样:一份剪报。
当年报纸的报道。
标题是:「勇父火场救女,邻居涉嫌纵火」
报道里写着:「据知情人透露,起火原因疑与邻居李某有关。李某与王某曾有矛盾,案发当晚行踪可疑。目前警方正在调查中。」
我盯着那份剪报,手在发抖。
信封里还有一张便签。
上面写着:
明远:
这些东西,我保存了24年。
今天送给你,留个念想。
第一件,是你儿子的衣服。我在废墟里捡到的。我想你应该会想要吧。
第二件,是我当年的照片。你看看我笑得多开心。那是我人生中最风光的时刻。
第三件,是当年的报道。你看看,上面怎么写你的。「涉嫌纵火」。
哈哈。
24年了。
你想翻案?
没有证据。
没有证人。
没有人会相信你。
你儿子死了24年了。
我女儿活了24年了。
我是英雄。
你是嫌疑犯。
这就是命。
认命吧,明远。
别再想那些有的没的了。
对谁都没好处。
你懂的。
——志刚
我盯着那张便签,盯了很久。
然后我把那块烧焦的布拿起来,贴在脸上。
24年了。
这是我儿子留下的唯一的东西。
我的眼泪流下来,打湿了那块布。
「小军……」
我喃喃地说。
「爸爸对不起你……」
15
第二天。
我拿着那块布,去了儿子的坟前。
我跪在墓碑前,把那块布放在墓碑上。
「小军,爸爸来看你了。」
「爸爸给你带了点东西……是你的衣服……你最喜欢的那件小熊睡衣……」
「24年了,爸爸终于找到了……」
我的声音哽咽了。
「小军,你王叔叔给爸爸寄了一封信……」
「他说让爸爸'认命'……」
「他说他是英雄,爸爸是嫌疑犯……」
「他说这就是命……」
我趴在墓碑上,哭得浑身发抖。
「小军,爸爸这些年……活得好累……」
「爸爸有时候想……要是那天晚上爸爸没有冲进去就好了……」
「那样的话……你王叔叔的女儿可能会死……」
「但你可能就不会死……」
「爸爸知道这样想不对……」
「但爸爸控制不住……」
我的眼泪流下来。
「小军……爸爸不后悔救那个女孩……」
「爸爸后悔的是……没能也救你……」
「爸爸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就是没能救你……」
我在墓碑前哭了很久。
哭到嗓子都哑了。
然后我坐起来,靠在墓碑上,看着天空。
「小军,你说爸爸该怎么办?」
「爸爸真的要认命吗?」
「爸爸真的就这样过一辈子吗?」
「背着'纵火嫌疑人'的名声……」
「看着那个人享受荣华富贵……」
「然后孤独地死去……」
「小军,你说爸爸该怎么办……」
天空没有回答。
只有风,吹过坟头的杂草。
16
我没有认命。
第二天,我去找了一个记者。
那是之前在工地上认识的,专门做调查报道的。
「李师傅?什么事?」
「我有个新闻想爆料。」
「什么新闻?」
「24年前,有一场火灾。我冲进火场,救出了邻居的女儿。但我自己的儿子死了,我的手也废了。」
「然后呢?」
「然后那个邻居把救人的功劳据为己有,对外宣称是他自己救的女儿。他还造谣说我是纵火犯。」
「那个邻居是谁?」
「王志刚。志刚地产的王志刚。」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秒。
「李师傅,这个……有证据吗?」
「我有当年的消防档案、医院病历,还有知情人。」
「那这个新闻可以做。但你要想好——一旦发出去,王志刚肯定会反击。他有钱有势,你斗得过他吗?」
「斗不过也要斗。」我说,「我不能让我儿子白死。」
17
但调查进行得并不顺利。
当年的消防档案,被「遗失」了。
当年的医院病历,被「销毁」了。
当年的邻居,大多数都搬走了,找不到人。
找到的几个,也不敢说话。
「李明远?我不认识。」
「当年的事?我不记得了。」
「你别来找我,我不想惹麻烦。」
王志刚的势力太大了。
没有人敢得罪他。
记者也泄气了:「李师傅,没有证据,这个新闻做不了。」
我站在记者站门口,愣了很久。
没有证据。
什么都没有。
24年的苦难,24年的冤屈,就这样石沉大海?
18
转机出现在一个月后。
那天,王志刚的女儿王小雪要结婚了。
婚礼很盛大,在五星级酒店举行,请了很多名流政要。
婚礼上,要播放一段「家庭故事」视频。
视频制作团队在整理旧资料的时候,发现了一些不对劲的东西。
他们找到了当年的消防原始档案——不是被「遗失」的那份,而是消防队内部系统里留存的电子备份。
档案里写的是:
「邻居李明远冲入火场,救出女童王小雪。李明远右手严重烧伤,后截肢三指。李明远之子李小军在火灾中遇难。」
不是「父亲王志刚」。
是「邻居李明远」。
视频团队把这个发现告诉了王小雪。
「王总,这个档案和您父亲说的不一样啊……」
王小雪愣住了。
「什么不一样?」
「档案里说,救您的是邻居李明远。不是您父亲。」
王小雪拿过那份档案,一个字一个字地看。
「李明远……冲入火场……救出女童王小雪……」
「右手严重烧伤……后截肢……」
「之子李小军……在火灾中遇难……」
她的手在发抖。
她想起了那天在工地上。
那个工人。
那只只剩两根手指的手。
她问他:「您的手怎么了?」
他说:「工伤。」
不是工伤。
是火灾。
是为了救她。
19
王小雪推掉了所有的婚礼筹备工作,开始调查。
她找到了当年救火的消防员——已经退休了,在乡下养老。
「王小雪?你是当年那个小女孩?」
「是的。我想问问当年的事。」
「当年啊……」老消防员想了想,「我记得。那场火很大,整栋楼都烧起来了。我们到的时候,有个男人已经把你抱出来了。」
「那个男人是谁?」
「是你们的邻居。姓李。他的手被烧得很厉害,皮都烂了,但他还是紧紧抱着你不放。」
「那……我父亲呢?」
「你父亲?」老消防员皱起眉头,「你父亲在楼下。我们到的时候,他站在楼下,什么都没做。」
王小雪的心沉了下去。
「后来呢?」
「后来啊……那个姓李的,把你交给我们之后,又冲回去了。他说他儿子还在里面。」
老消防员叹了口气。
「但他没能救出来。房子塌了。他自己也被埋了。我们把他挖出来的时候,他的手已经废了。后来听说截了三根手指。」
「他儿子呢?」
「死了。才6岁。」
王小雪的眼泪流下来。
20
她又找到了当年医院的病历——费了很大的劲,托了很多关系。
病历上写着:
「患者李明远,男,28岁。右手三度烧伤,食指、中指、无名指坏死,已截肢。烧伤原因:火灾救人。」
火灾救人。
不是纵火。
是救人。
她又找到了当年的邻居——一个老太太,现在住在养老院。
「小雪啊,你终于来问了。」老太太握着她的手,眼眶红了,「我等这一天等了24年。」
「奶奶,您知道当年的事?」
「我知道。我全都知道。」老太太说,「那天晚上,我亲眼看到李明远冲进火里。他先把你抱出来,交给消防员,然后又冲回去救他儿子。」
「那我爸爸呢?」
「你爸爸?」老太太的表情变了,「你爸爸在楼下。他什么都没做。他就站在那里,看着火烧。」
「后来呢?」
「后来……」老太太叹了口气,「后来你爸爸开始到处说,是他自己救的你。他还造谣说李明远是纵火犯。」
「为什么?」
「因为火灾调查的时候,查出起火原因是电路老化。那栋楼是你爸爸买的二手房,电路没有检修过。如果认定是电路问题,他可能要担责任。所以他需要一个替罪羊。」
王小雪浑身发冷。
「李明远是个好人。」老太太握着她的手,「他救了你的命,失去了自己的儿子,失去了三根手指,失去了一切。这24年,他过得太苦了。」
「你应该去找他。向他道歉。」
21
王小雪回到家,质问王志刚。
「爸,24年前那场火,到底是谁救的我?」
王志刚正在书房里看文件,抬起头,表情有一瞬间的僵硬。
「当然是我救的。」
「消防档案里写的是'邻居李明远'。」
「档案写错了。」
「医院病历上写的是'李明远,火灾救人,右手截肢'。」
「他是去救他自己儿子,不是救你。」
「那为什么他儿子死了,我活了?」
王志刚沉默了。
「爸,消防员说,你当时站在楼下,什么都没做。」
「他记错了。」
「邻居奶奶说,你事后造谣说李明远是纵火犯。」
「她胡说!」
「那份报纸呢?'勇父火场救女,邻居涉嫌纵火'——这是谁放出去的消息?」
王志刚的脸色铁青。
「小雪,你是我女儿。你应该相信我。」
「我相信证据。」
「那些证据都是假的!有人想陷害我!」
「谁想陷害你?消防队?医院?邻居奶奶?所有人都联合起来陷害你?」
王志刚愣住了。
「爸,你为什么这么害怕我去找李明远?」
「我没有害怕!」
「如果你说的是真的,你应该不怕我去求证才对。」
王小雪站起来,往外走。
「我去找他。」
「小雪!」王志刚喊道,「你回来!」
她没有回头。
「小雪!你要是敢去,你就不是我女儿!」
她停下脚步,转过身。
「爸,我已经不想做你女儿了。」
她走了。
王志刚站在那里,脸色苍白。
22
王小雪找到了我。
不是在工地。
是在儿子的坟前。
那天是清明节。
我跪在墓碑前,烧纸钱。
火光映着我的脸,满是泪痕。
一个脚步声在身后响起。
「请问……您是李明远吗?」
我回头。
看到一个年轻女人。
穿着普通的衣服,没有化妆,眼睛红红的。
她的脸……
和24年前那个4岁的小女孩,有几分相似。
「你是……」
「我叫王小雪。」
我愣住了。
「24年前……」她的声音在发抖,「是您冲进火场,把我救出来的。对吗?」
我没说话。
「我看到了消防档案。我看到了医院病历。我问了消防员,问了邻居奶奶。」
她的眼泪流下来。
「是您。」
「不是我爸爸。」
「是您救了我。」
我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土。
「你爸爸怎么说?」
「他说是他救的。他说档案是假的。他说所有人都在陷害他。」
「那你信谁?」
「我信证据。我信自己的眼睛。」
她看着我的手。
那只只剩两根手指的手。
「那天在工地上,我问您手怎么了。您说是工伤。」
「……」
「不是工伤。是为了救我。」
我沉默了。
「李叔叔,」她走到我面前,「我来这里,不只是为了确认真相。」
「那你来干什么?」
「我来认错。」
她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跪在我儿子的墓碑前。
「我认了24年的错人。我感谢了24年的错人。我崇拜了24年的错人。」
「而真正救我的人,为了救我失去了儿子,失去了手指,失去了名声,失去了一切。」
「他在工地上搬砖,一天80块。」
「他住在城中村的出租屋里,10平米,没有窗户。」
「他被诬陷是纵火犯,找不到工作,老婆也跑了。」
「他受的这些苦,都是因为我。」
她磕了一个头。
「李叔叔,对不起。」
又磕了一个头。
「李小军弟弟,对不起。」
又磕了一个头。
「我来晚了。」
我看着跪在地上的女孩,眼眶红了。
「起来吧。」我的声音有点沙哑,「这不是你的错。」
「是我的错。」她抬起头,「如果我早点知道真相,早点来找您,您就不用受这么多年的苦了。」
「你那时候才4岁,你能知道什么?」
「但我长大了。我应该去查的。我应该问的。」
她站起来,从包里拿出一份文件。
「李叔叔,这是我准备好的。」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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