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终于有准信儿了!曾医生的处理结果出来了:撤职记过,但保住了行医资格,没给更重的处分——不少人说这处理算是把“公平”俩字儿端稳了。
咱先说说这曾医生的本事:清华博士出身的眼科骨干,复杂手术能啃、新人能教,还支援过西藏医疗,这可是实打实的稀缺人才啊!国家培养这么一个顶尖医生,又是耗钱又是耗力的,总不能因为私人感情上犯了糊涂,就把她这些年练出来的专业本事全否了吧?
听说她是卡在离婚的坎儿上想找个慰藉,一时“恋爱脑”犯了错,这确实不应该,但也算不上啥十恶不赦的事儿。
我个人觉得这次的处理挺有“分寸感”的:撤职记过是给她敲警钟,私德上的错得认账;但留着行医资格,也是没浪费她这身能治病救人的本事——毕竟对患者来说,能遇上这么个有经验的眼科医生,也是件幸事儿。
你们觉得这处理是松了、严了?该不该给她个改过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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