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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建房起纠纷 调解协议遭反悔 基层治理效力引关注

(以下人名均为化名)近日,河南省开封市杞县苏木乡栗岗村村民边某向媒体反映,其与邻居郝某中因建房大门朝向问题产生纠纷。尽管

(以下人名均为化名)

近日,河南省开封市杞县苏木乡栗岗村村民边某向媒体反映,其与邻居郝某中因建房大门朝向问题产生纠纷。尽管乡、村、派出所等多部门已开展多轮调解达成一致意见,但郝某中动工后单方面反悔,未按协议执行。目前,涉事建筑已基本建成,边某要求纠正违规建设的诉求陷入僵局,调解进程迟滞。

纠纷缘起:让地便利出行 反陷对门争议

据边某介绍,双方矛盾源于郝某中翻建房屋时,计划将大门朝向改为正对自家大门。边某表示,涉事胡同原本狭窄,此前他主动让出1米土地,才形成了如今约3米宽的通道,初衷是为了方便自家出行,并非为邻居改门提供条件。

(图片由边先生提供)

边某表示,郝某中的相关行为存在 “有路不走” 的情况。据边某所述,郝某中家门口原本有一条已通行三十余年的老路,该道路作为郝某中家的历史通行通道,不仅全村村民均知晓,其本人的子女也清楚家中老门的原有通行路线。但郝某中后来向边某提及,该老路目前已无法正常通行,还提出让边某代为与阻拦通行的一方沟通。对此,边某当时向郝某中表示:“这条路是你家日常通行的道路,房屋也是你方要建设的,他人阻拦你通行,此事与我并无关联。” 不过,郝某中未采纳相关意见,仍坚持将新建房屋的大门正对边某家方向。边某认为,此种做法未顾及邻里相处的情理,可能会影响原本和睦的邻里关系。

(图片由边先生提供)

纠纷发生后,当地乡政府相关负责人牵头组织了调解工作。经沟通协商,双方就争议事项初步达成一致意见。意见明确,郝某中新建大门需要从宅基地东北角开2米出路,避免与边某家大门直接相对;若认为该位置出入不便,可继续使用原有出口。边某当场提出签订书面协议以固定共识,而牵头调解的乡负责人却表示无需签订书面协议。调解达成一致后,郝某中随即启动主屋建设,期间双方未再发生争执。

(图片由边先生提供)

协议生变:建成后反悔 承诺屡不兑现

然而,当主屋建成进入院墙与大门施工阶段时,边某发现郝某中并未依照调解协议施工,大门朝向仍正对自家。发现问题后,边某立即向村有关部门及当地派出所反映情况。

“派出所民警对此事很重视,又组织了好几次调解。”边某无奈地表示,每次调解现场,郝某中都会口头承诺会整改,但只要离开调解现场,就不再理会承诺,继续按原方案施工。如此反复多次后,郝某中的院墙与大门已基本完工,调解协议内容始终未得到落实。边某认为,郝某中这种“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行为实属耍赖。

(图片由边先生提供)

冷处理 + 拖延?调解约定难落地,基层治理公正亟待 “撑腰”

让边某更感无力的是,随着郝某中房屋建成,他的纠正诉求在村级调解层面似乎遭遇“冷处理”。目前房屋已基本建成,其建设情况与调解约定不符。周边村民对此情况多有了解,但相关问题迟迟未能得到解决。

在最新的调解进展中,乡上级部门提出可允许郝某中家先行验房入住,对此,边某提出质疑,认为相关部门此举意在故意拖延时间,最终放任事件不了了之。

边某表示,一份经正式调解形成的约定被单方面未予履行,且后续缺乏有效解决途径,这让他对基层纠纷解决的公正性与权威性产生了疑问。

期待相关职能部门依规介入处置,厘清事实责任,妥善处理此类纠纷,为基层治理的公平性与权威性提供保障。

事件相关进展,媒体将持续关注!

(以上内容均基于当事人诉求及公开案件材料整理呈现,相关争议与事实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