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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买特价鱼将老板活鱼踩死

“一条鱼引发的闹剧,照出了人性最荒诞的底色。”2025年8月12日,广西南宁某菜市场内,一名女子为抢购特价活鱼,竟当众将

“一条鱼引发的闹剧,照出了人性最荒诞的底色。”2025年8月12日,广西南宁某菜市场内,一名女子为抢购特价活鱼,竟当众将鱼摊上一条活蹦乱跳的鲈鱼踩死,随后强行要求以特价购买,这一过程被围观群众拍下并上传网络,迅速登上热搜榜首,话题阅读量突破5亿次,网友怒斥:“这不是省钱,是丢人现眼!”这起看似荒诞的事件,实则撕开了公共场合中“贪小便宜”行为的道德裂缝,更暴露了法律意识的淡薄。

一、事件还原:从“挑鱼”到“踩鱼”的荒诞升级

据现场目击者张女士描述,事发时正值上午10点菜市场高峰期,鱼摊老板李先生正将新到的鲈鱼倒入水箱,“那条鱼特别活跃,一直扑腾着溅水花。”张女士回忆道,此时,一名身穿碎花连衣裙的中年女子挤到摊前,指着水箱要求:“我要这条最活的,给我按特价算!”

李先生解释:“特价鱼是昨天剩的,这条是今天刚到的,按原价卖。”话音未落,女子突然伸手去抓鱼,鱼受惊甩尾,溅了她一脸水。“她当场就炸了,抬脚狠狠踩在鱼身上,连踩三下,鱼尾巴都拍断了。”张女士说。更令人震惊的是,女子踩死后竟捡起鱼,将奄奄一息的鱼甩到秤上:“现在死了,总该特价了吧?”

周围摊主和顾客纷纷指责,女子却理直气壮:“鱼是我弄死的,但老板不特价就是欺诈!”双方争执不下,直至市场管理人员和民警到场,事件才得以平息。

二、老板发声:特价规则被恶意曲解的无奈

8月13日,鱼摊老板李先生通过媒体还原事件细节。他表示,摊位特价鱼均为前日未售完的活鱼,以成本价出售以减少损耗,而当日新到的鱼按市场价销售是行业惯例。“那条鲈鱼进价28元/斤,我卖30元,根本没多赚。”李先生展示进货单时,手仍在微微发抖,“她踩鱼时,鱼箱里还有其他顾客在挑鱼,万一溅到老人孩子怎么办?”

市场管理处提供的监控显示,女子踩鱼时,周围5米内的顾客均下意识后退避让,一名抱着婴儿的妇女险些被鱼箱边缘磕到。“这种行为不仅危及公共安全,更破坏了市场秩序。”管理处负责人王先生说,“我们已将该女子列入‘不文明购物黑名单’,禁止其三个月内进入市场。”

三、法律视角:故意毁财与强买强卖的双重违法

这起事件中,女子的行为已涉嫌触犯法律,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律师分析:

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虽然单条鱼价值可能未达“数额较大”标准(通常为5000元以上),但若女子有多次类似行为,或造成市场秩序严重混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强买强卖商品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女子踩死鱼后强行要求特价购买,虽未使用直接暴力,但以“鱼已死必须降价”为要挟,涉嫌构成该罪。

即使未达刑事立案标准,女子仍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市场方表示将配合提供证据。

四、社会反思:贪小便宜背后的道德滑坡

这起事件之所以引发全民愤怒,不仅因其行为恶劣,更因其折射出的社会心态。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春光指出:“在物质丰富时代,‘贪小便宜’已从生存需求异化为心理依赖,部分人通过‘占便宜’获得存在感,甚至将公共场合视为‘法外之地’。”

网友评论中,“丢人”“没素质”“法律意识淡薄”成为高频词。一位IP地址为广西的网友留言:“我外婆常说‘贪小便宜吃大亏’,这条鱼最多省十几块钱,却赔上了自己的尊严。”更有市场摊主分享类似经历:有人为多拿一根葱扯坏菜架,有人为抢特价鸡蛋撞倒老人,这些行为背后,是对规则的漠视与对他人的冷漠。

五、破局之道:从“个体自律”到“社会共治”

要根治此类现象,需多管齐下:

法律震慑:推动地方立法明确公共场合行为规范,对故意毁财、强买强卖等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与征信系统挂钩。

技术赋能:在菜市场、超市等场所安装智能监控,对异常行为(如暴力抓取商品、哄抢)实时预警,并留存证据。

教育引导:通过社区宣传、短视频案例解析等方式,普及“文明购物”理念,让公众明白:贪小便宜不仅丢脸,更可能违法。

市场自治:鼓励商家建立“不文明顾客档案”,对多次违规者拒绝服务,同时设置“文明购物奖励金”,引导正向行为。

六、结语:莫让“小便宜”毁掉“大人生”

那条被踩死的鲈鱼,最终以原价30元/斤售出——李先生将其捐赠给了市场附近的养老院。“鱼死了不能浪费,但有些人的良心,怕是难救。”他在朋友圈的这句话,引发无数共鸣。

这起事件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人性中贪婪与文明的博弈,当我们为省几元钱而突破道德底线时,失去的远比得到的珍贵。正如网友“清风明月”的评论:“真正的聪明人,从不靠占便宜证明自己;真正的文明社会,容不下任何形式的‘野蛮购物’。”愿这起闹剧,成为唤醒公众规则意识的警钟。

评论列表

用户17xxx22
用户17xxx22 33
2025-08-11 03:00
抓到这种犯法的直接枪毙看看谁还敢犯法?
王大爷
王大爷 31
2025-08-11 00:02
这鱼特价,涨十倍卖她可以了
不说不快
不说不快 29
2025-08-11 08:07
这老板太老实了,不让赔偿也得按市场价卖给她
小迷糊
小迷糊 13
2025-08-10 23:50
这么粗暴呢,应该敲鱼脑袋再讲价[得瑟]
买了佛冷
买了佛冷 9
2025-08-11 09:34
你指哪条鱼鱼老板直接摔死强卖,你倒好,你踩死,让老板当死鱼卖你,倒反天罡哈[笑着哭]
15xxx92
15xxx92 8
2025-08-11 08:23
涉嫌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破坏他人财产罪,应该数罪并罚
飙泪狂奔
飙泪狂奔 6
2025-08-11 12:07
到处都是摄像头,这傻逼
ycszzhj
ycszzhj 6
2025-08-11 13:05
2025年8月12日,广西南宁某菜市场内。 小编你特马的未卜先知?还是胡逼逼?
Future Sky Master
Future Sky Master 5
2025-08-11 08:03
2025年 8月12日,今天是8月11日,这编辑未卜先知啊[笑着哭]
一杯茶
一杯茶 5
2025-08-11 10:02
真是个不要脸的女人。
一年比一年好
一年比一年好 5
2025-08-11 15:29
小编可以提前知道明天发生的事?今天才11号!
又想删我回复
又想删我回复 4
2025-08-11 08:43
今天才8月11号,你能播出8月12号的新闻,真犀利。
用户15xxx70
用户15xxx70 4
2025-08-11 10:10
还买啥啊,晚上市场垃圾堆里挑不够她要的吗?
一年比一年好
一年比一年好 4
2025-08-11 15:26
这些逼人是怎么活这大的?
天逸
天逸 3
2025-08-11 14:59
牛逼 日期还能提前一天
用户68xxx26
用户68xxx26 3
2025-08-11 12:44
[抠鼻]她是不是傻!银行里面不是有很多钱嘛!她暴力潜入,把钱拿到不是能吃十年鱼!
小肖
小肖 3
2025-08-11 10:14
也不知道那条新闻是真的。昨晚看的是8/9号,地点写的广东。
七月
七月 2
2025-08-11 09:47
2025.8.12,你特么穿越过来的?
一眼万年回首已成空
一眼万年回首已成空 2
2025-08-11 09:26
文明社会救了她,但凡跟20年前那样没那么多监控这条鱼指定插在她嘴里。
用户10xxx65
用户10xxx65 2
2025-08-11 16:19
这是物理攻击遇到了魔法攻击
柳冰嫣
柳冰嫣 2
2025-08-11 12:33
都是所谓的不追究了让这种人和事越来越多
清风
清风 2
2025-08-11 10:43
我TM的的竟然看成将老板活活踩死😂
建137159
建137159 1
2025-08-11 09:23
这种新闻怎么举报
zylinbb
zylinbb 1
2025-08-11 11:03
又是一个作妖的老仙女[得瑟]
陈九
陈九
2025-08-11 07:34
难道是我眼花了吗?2025年8月12日?今天不是才11日吗?
没有昵称
没有昵称
2025-08-11 08:54
这种母垃圾在很多地方都会被剁了!至少打断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