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倾尽所有向朋友高息借款用来退赃,没想到当初的承诺没有兑现,近日辽宁丹东市民石某伟手持通话录音、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控告丹东市振兴区相关单位办案人员违背执法程序以“取保判缓”承诺其缴纳70万元退赃款,事后却违背承诺致其“人财两空”。
十年离婚无牵连,突遭退赃要求
石某伟与前夫张某梁于1999年结婚,2013年6月因感情不合自愿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她净身出户,此后二人各自独立生活,无任何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联。退休后,石某伟仅靠经营一家小吃店维持生计,生活拮据。
2024年6月,丹东市振兴区相关单位办案人员突然找到石某伟及其家属,提出让她为已离婚十年的前夫张某梁退赃。要求退赃100万元,在石某伟明确表示“无退赃义务、无经济能力”后,又将金额降至70万元。“我和他已经离婚十年,他的违法犯罪与我无关,我一个开小吃店的,哪拿得出几十万?”石某伟的拒绝,却遭到对方持续纠缠。
“取保判缓”为承诺,高息借款凑赃款
眼见石某伟拒不配合,办案人员在沟通中表示:“张某梁涉嫌贿赂罪和寻衅滋事罪,不退赃可能面临更不利的处理结果,但只要你帮他全额缴清,我们可按程序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后续审判阶段可以获得缓刑处理。“张某梁出来后就能自己赚钱偿还债务”。
更让石某伟动摇的是,张某梁本人及同案犯崔某也多次与她通话,确认“相关单位领导同意取保判缓”的说法,且这些通话均被石某伟录音留存。出于对前夫孩子的顾虑、多年的情分,更出于对当地某执法机关的信任,石某伟咬牙决定凑钱。她倾尽毕生积蓄,又以高息向朋友借款,终于在2024年6月8日、6月26日分两次向振兴区相关单位的账户转账20万元、50万元,合计70万元退赃款。
承诺彻底落空,前夫获刑五年多
退赃后,石某伟满心期待张某梁能按承诺取保出狱,却等来晴天霹雳。2024年9月5日,她突然得知张某梁案件已移交凤城市某检察院,且被依法逮捕,所谓“取保”毫无踪影。2025年8月29日,凤城市某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张某梁因受贿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与“判缓”的承诺彻底相悖。
“他们拿着法律赋予的权力骗我一个普通老百姓,70万是我借的高息借款,张某梁要坐五年牢,我该怎么还债?”石某伟的生活瞬间陷入绝境,精神几近崩溃。
多方维权遭遇,律师给出专业建议
发现被骗后,石某伟多次向振兴区相关单位沟通维权,未得到任何合理解释和解决。无奈之下,她远赴北京咨询多家知名律所,律师在查阅通话录音等相关材料后表示,该办案单位工作人员在沟通中的部分表述,完全违背执法程序和诚信原则。
石某伟表示,她已完整留存所有证据:办案人员要求退赃的通话录音、张某梁及崔某确认承诺的录音、70万元转账凭证、法院判决书、律师分析视频等。“我冒着被打击报复的风险实名控告,就是想讨回公道。”
有人认为,执法机关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诚信是执法的底线。石某伟的遭遇,让公众对基层执法的规范性产生质疑:为何办案人员能公然违背承诺?为何普通公民的合法权益在权力面前如此脆弱?
目前,石某伟已向丹东市相关单位提交实名控告书,若未获合理回应,她将进一步向北京相关单位申诉。她恳请相关单位正视其核心诉求:其一,要求振兴区相关单位退还非法收取的70万元退赃款;其二,依法追究有关办案人员的违规执法责任,还自己及当事人一个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