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为2600块,我儿子要坐11年牢?”父亲法庭上的质疑,被法官一句话驳回 今年高考结束后,当别的孩子都在憧憬大学生活时,18岁的陕西少年王某,却拿着刀,走上了另一条路。 因为沉迷网络欠了债,他和两个“朋友”想了个“来钱快”的法子:抢劫。在短短5天里,他们干了3次。目标都是夜里独行的人,每次他都亮出刀子,总共抢到了2600块钱。最后一次,还弄伤了人。 事情很快败露。王某被抓后,他父亲急匆匆赶来,情绪激动,完全无法理解:“法官,这就是小孩子不懂事,闹着玩啊!为了两千多块钱,至于吗?他的人生才刚开始!” 在他和很多旁人看来,2600元,数额不大,孩子又刚成年,批评教育一下,给个机会,是不是就够了? 然而,法院的判决如一记重锤: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 父亲傻眼了,很多网友也争论起来:是不是判得太重了? 其实,法律的逻辑非常清楚。 判决书上写得明白:王某已满18岁,是必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的成年人了。更关键的是,他触犯的是抢劫罪里非常严重的一种情况——“多次抢劫”。 根据《刑法》,只要抢劫达到三次或以上,不管抢了多少钱,起步的刑期就是十年以上。因为他每次都用了刀,还伤了人,情节恶劣。这2600元,买来的是11年的自由。 这个判决,看似严厉,实则是在维护我们每个人夜晚独行时的安全感。法律惩罚的不是“2600元”这个数字,而是“5天3次持刀”这个暴力的、惯犯式的行为模式。如果因为金额小就轻轻放过,就等于告诉不法之徒:你可以多次作案,只要每次别抢太多。 最令人深思的,其实是王某父亲那句“闹着玩”。它反映出一些家长致命的误区:总觉得孩子“还小”,哪怕犯了天大的错,也能被原谅。但法律的红线,从来不会因为谁“刚成年”就自动降低。18岁,意味着你拥有了完整的权利,也意味着你必须为自己的每一个选择负全责。 一手好牌,因一时糊涂和错误的“朋友义气”打得稀烂。11年,足够一个少年变成中年。这个代价,对所有徘徊在法律边缘的年轻人,都是一声响彻云霄的警钟。 本文基于真实刑事案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撰写。法律是守护社会的底线,成年意味着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