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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离世留3000万给女儿,却把监护权给异性朋友,前夫怒告反败诉 你敢信吗?

女子离世留3000万给女儿,却把监护权给异性朋友,前夫怒告反败诉 你敢信吗?深圳一位妈妈临终前留下3000万遗产给未成年女儿,却把三家公司股权全赠给异性朋友,还指定对方当女儿监护人!更离奇的是,这一切都发生在她和前夫离婚不到一个月后,前夫拿着1000万离婚财产,反而怒告到法院,结果却输得一败涂地! 事情要从2023年说起,47岁的蒋女士查出卵巢癌晚期,生命进入倒计时。让人没想到的是,离世前30天,她突然和结婚6年的第三任丈夫张先生协议离婚,不仅把4套房产和230万补偿款分给前夫,还约定两个女儿由自己抚养,张先生无需支付一分抚养费。 可就在离婚前一天,蒋女士立下了让所有人震惊的遗嘱:3000万存款和房产留给两个女儿,要等她们22岁才能继承;而自己打拼多年的三家公司股权,全遗赠给合作15年的朋友王先生;更关键的是,她指定王先生作为女儿的第一监护人,王先生的妻子当遗嘱执行人。 蒋女士离世后,张先生才知道这份遗嘱,瞬间炸了锅!他是211大学的副教授,博士学历,想不通为什么亲生女儿的监护权会落到外人手里。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蒋女士的母亲没分到一分钱,弟弟也只得了套150万的房产,这在他看来完全不合常理。 于是张先生以女儿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起诉,要求王先生返还股权,还得每月支付16万多的抚养费和监护费。他声称蒋女士曾有精神疾病,立遗嘱时神志不清,而且“希望照顾女儿”应该是遗赠的附加义务。 但法院调取病历后发现,蒋女士立遗嘱时神志清醒,遗嘱经过公证合法有效。更关键的是,法律认定“希望”只是情感寄托,不等于法律义务,股权遗赠和监护权指定是两码事。最终法院驳回了张先生的全部诉求,7万多诉讼费也由他承担。 其实抛开财产纠纷,最让人动容的是一位母亲的良苦用心。蒋女士或许是看透了婚姻的变故,才选择把女儿的未来托付给相处15年的挚友。3000万遗产是给女儿的底气,指定监护人是她最后的牵挂。 婚姻可能会散场,但母爱从不会缺席。这场遗产纠纷的背后,是一位母亲用尽最后的力气,为孩子铺就的未来之路。你觉得蒋女士的安排合理吗?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