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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女子新婚当晚,婆婆就作妖,说儿子不是她亲生的,不能提高要求,但得孝顺。

河南郑州,女子新婚当晚,婆婆就作妖,说儿子不是她亲生的,不能提高要求,但得孝顺。女子忍了,谁料,女子给女儿办满月酒时,公婆再次作妖,一一给亲友打电话,谁敢来参加酒席就到谁家闹,为此女子和老公大吵一架,最终导致离婚。万万没想到,才离婚5天,女子丈夫就离世,他单位发了10万抚恤金,为了这10万抚恤金,一家子闹上法庭,结局令人唏嘘。 2015年王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丈夫李先生(化姓),李先生年轻帅气,为人也勤快,深得王女士的喜爱。 两人认识一段时间后,确定恋爱关系,交往中李先生也懂得体贴王女士,这让王女士更加坚定了要嫁给他的心。 虽然李先生家里条件不好,没车没房,但是王女士相信,只要两个人相爱,婚后一起努力,日子会慢慢过好。 两个人就这样,没车没房没彩礼,领了张证就算是合法夫妻了。 本以为,王女士这么善解人意,李先生家人会珍惜、疼爱她。 谁料,结婚的前一晚,王女士的婆婆把她拉到自己房间说,妞,这个儿子不是我亲生的,你们别给我提那么高要求,你们结了婚后,要一起好好孝顺我。 王女士听了,有些惊讶,因为她从未听李先生提过,但婆婆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她只能默默点头。 知道李先生不是他父母亲生的之后,王女士更加心疼李先生,她在心里暗暗告诉自己,得好好爱护这个男人。 结婚后不久,李先生用他的积蓄首付买了套房子。 李先生工资本就不高,除了扣除家里的生活开支,每个月还要还月供,有一次他的钱实在不够用,跟父亲借了800块。 就因为这800块没及时还,李先生的养父天天骂,李先生没办法,找王女士借钱还给养父。 王女士知道这个情况后,从那时起,每个月发了工资都给丈夫打3000块钱。 王女士跟李先生结婚后才知道,李先生和他养父母的关系并不好,所以他们之间很少往来。 2019年,王女士和李先生的女儿出生了,她以为有了孩子后,公婆能看在孩子的面上跟他们小两口的关系会缓和一些。 没想到,王女士给女儿办满月酒的时候,发生了让她意想不到的事。 那天她和丈夫原本宴请了亲朋好友一共7桌人,可到酒席那天,王女士发现,只来了李先生的同事,其他亲戚都没来,不过他们倒是给王女士转了红包。 后来,经过王女士追问才知道,办酒席那天早上5点多,王女士的公婆一一给亲戚们打电话,跟人家说,不要来参加酒席,谁敢来,他们就上谁家闹。 王女士知道后气愤不已,酒席结束她跟丈夫大吵一架。 从那天之后,李先生经常酗酒,有时王女士劝两句他就对王女士动手,王女士忍无可忍,最终提出离婚。 离婚时,王女士什么都没要只带走了女儿,她考虑到丈夫经济条件不好,也没让丈夫出抚养费,不过,只要丈夫想看女儿,他随时可以来看。 本以为从此两人各自安好,不再有任何瓜葛,可5天后,王女士却收到了前夫去世的消息。 她怎么都没想到,他们才分开5天,前夫就走了,虽然他们离婚了,但他毕竟是女儿的父亲,王女士心里还是有着说不出的难过。 不过,前夫留下遗嘱,等女儿满18岁后,把他的房子过户到女儿名下,但他剩下的23万房贷得由王女士来还。 前夫能把房子留给女儿,这让王女士感到一丝丝的安慰,但同时她也顿感压力山大,前夫的房贷要还、她的房贷要还,另外还要独自养女儿,负担不小。 不久后,前夫的单位给了10万块的抚恤金,就因为这10万元抚恤金,前公婆把王女士的女儿告上法庭。 后来经过法院调解,前公公签下协议,自愿放弃10万元抚恤金的继承,双方达成一致,王女士女儿占60%,前婆婆占40%。 没想到,不久后,前公公突然反悔,他要求一起继承10万元抚恤金,王女士去找前公公沟通,被他拿着钢叉追着打。 王女士无奈,找媒体协助,当记者跟着王女士来到她前公婆家,前婆婆指着王女士说都是她害了她儿子,王女士搞得他们家破人亡。 王女士的前婆婆告诉记者,她跟儿子的关系很好,儿子对她一直很好。 王女士说,如果真有她说那么好,他们不会对她的女儿不管不顾,从女儿出生到现在7岁,公婆从没去看过女儿一眼,他们至今不知道女儿长什么样。 王女士的婆婆说,她如今跟老公已经离婚了,她只要拿到她那一份抚恤金,至于她前夫的那一份她不管。 根据《民法典》第1124条,继承人书面放弃且无胁迫欺诈,协议有效,不得单方反悔。 因此,前公公不能分抚恤金。其一,他已签书面协议放弃,法院调解确认,无无效情形,单方反悔无依据;其二,他与死者关系疏离,7年未探望孙女,反观李某女儿未成年需抚养,原60%份额合理,其主张不符合抚恤金分配原则。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