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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谁非?来乐山旅游的外地游客,在当地一家面馆吃面,因加面问题产生分岐,最终闹得

谁是谁非?来乐山旅游的外地游客,在当地一家面馆吃面,因加面问题产生分岐,最终闹得不欢而散。 1月25日,外地游客邢先生,在乐山夹江一家餐馆吃面。见招牌下标注免费加面,便向店家加面一次。邢先生觉得没吃饱,要求第二次加面时,遭店家拒绝,店家告之“再加就得再付3元。” 这下邢先生不乐意了,招牌上“免费加面”字样刺眼,并未限制加面次数,为什么就不能加第二次呢?食客指着招牌给出理由,店家说加面不等于续面,双方矛盾升级,店家选择报警。 当着警察的面,店家说“我写清了是免费加面”,食客说“你并没写只能加一次 ”,店家“我也没说可以加两次呀”。似乎双方都在理。面对“3元”纠纷,警察也左右为难,于是从中调解“干脆3元我帮你付了”。但食客理直气壮,要求商家信守承诺。 吃瓜群众指指点点,有指责食客白嫖的,也有从中调和的,最后在群众的斡旋中退给食客10元才平息争端。 邢先生将视频发于网上,网友们各抒己见。 有支持店家的,“加一次可以了,现在生意太难了”。 “差不多了,从早吃到晚,一直给你加吗?” “当吃自助餐了,谁也受不了!” “免费加面,不是无限加面” 有支持顾客的,“3块钱坏了自己的名声多不值得,以后要写‘免费加面一次’。” “3元虽然不多,问题是没提前说,这就是欺骗。” “店家因小失大,为吸引顾客免费加面。既然写了,就要做到。” “玩不起就不要玩” “天王老子来了,顾客都是对的。老板拿免费加面当噱头,吸引顾客来消费的时候,你得到好处了。顾客才加两次面,你就不乐意了。我要是顾客,面钱我可以付,你当警察面把招牌拆了。” 你看,站在不同的角度,就有不同的见解。 在老板的认知里,加一次就足够,可能在老板的经营生涯里,还没有碰到过加第二次的。但什么事都有特殊,没有充分考虑饭量大一些的食客,特别是以面食为主的北方人。既然招牌上没标注只能加一次,那加第二次也符合逻辑。所以,即便超出了老板的认知,度量也得大一些,即使吃亏也得信守承诺。有这一次的教训,之后把招牌改成“免费加面一次,再加面收费3元”即可。 其实食客也大可不必为3元争输赢,站在商家的角度你会茅塞顿开。虽然从字面分析加二次三次四次都说得过去,但凡事都得有度。10元一碗的面条,成本大概4、5元,加一次再加一次,还剩多少利润?这个账谁都会算。小本生意,多多包容。 你认为顾客加面过分吗?还是商家玩不起?听听你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