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6日,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与水利部牧区水利科学研究所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正式建立司法与科技协同保护生态的长效机制。双方将围绕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执行中的技术难题开展深度合作,以科学力量赋能司法实践,共同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据了解,自2024年1月1日起,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全区部分环境资源案件实行集中管辖。但在实践中,环境损害认定、生态修复方案制定等专业问题对司法审判提出了新要求。此次合作旨在引入专业科研力量,破解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司法实践难题。
根据协议,双方将重点在多方面展开合作。在具体案件审理中,科研机构将为生态损害量化评估、专业技术事实界定等提供精准数据与专家意见支持。在生态修复环节,将依托科学研究,针对不同区域的自然条件制定差异化、可操作的修复方案与标准,并实施动态监测,确保修复实效。此外,双方还将致力于构建常态化协作机制,包括共建协作平台、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培养复合型人才等,并计划共同推动制定相关生态环境修复技术标准。
签约仪式上,双方代表共同为“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实践基地”和“水利部牧区水利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修复司法协作基地”揭牌。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司法+科技”的合作模式,将有效促进审判精准与执行科学,推动生态保护落到实处,更好地服务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大局。
丨校读:商乐
丨审核:王伊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