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百科

湖南,一男子谈了一女朋友,女方很快便和男子同居,而女子急需用钱向男子借了5万元,

湖南,一男子谈了一女朋友,女方很快便和男子同居,而女子急需用钱向男子借了5万元,同时表示如果没还,此款当成结婚彩礼,男子没多想就答应了,但没想到后来两人因感情破裂分手,男子让女方归还5万元,谁知女子却坚持“以身相许”,最终法院这样判! 信息来源:大象新闻 事情是这样开始的:男方刘强和女方李茜在相亲平台聊了几天,就约出来见面。 没多久两人确定恋爱关系,甚至一起住了。 感情一热乎,李茜说家里资金周转不过来,想跟刘强借5万块,还写了张借条,上面除了数额,还硬塞了一句“如果没还,本人自愿以身相许嫁给刘强,这笔钱即是彩礼”,而且写明“借条在刘强转账后立即生效”。 当时刘强心里想,这不就是情侣之间开个玩笑嘛,抖个包袱,一转账也没多想,就乖乖给了5万。 没想到恋爱才几个月,两人天天为一点家务小事吵架,性格不合、生活习惯又冲突,最终一拍两散。 刘强一想,自己掏的钱总得要回来,可李茜却说:“借条上都说了,没还就嫁给你,这笔钱已经变成彩礼了,我可不还。” 李茜还信誓旦旦地说,随时可以去领证,反正她的“以身相许”承诺还在。 这哪是借钱,这简直就是脑洞大开。 刘强想了想,只好拿着借条和转账记录,跑到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属于典型的民间借贷纠纷。 开庭那天,李茜还在坚持自己的说法:借条是她自愿写的,欠条里明摆着“以身相许”,她愿意兑现承诺,钱当彩礼,凭什么还? 庭审过程中,法官把双方的借贷事实看得清清楚楚:5万确实转给了李茜,借条也是真笔迹,债权凭证没有问题。 但那句“以身相许抵债”“借款转化为彩礼”触犯了婚姻自由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原则。 法官引用《民法典》相关条文指出,把人身关系绑进金钱债务里,这种协议从一开始就无效。 更何况两人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也没学那么多请客仪式,根本不符合彩礼的认定规则。 今年1月,赫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李茜“以身抵债”“彩礼不还”的荒唐主张,判令她全额返还刘强5万元借款。 判决书一出,双方都没上诉,已经生效。 法官提醒大家,恋爱中即便关系再好,也要把大额借贷写明白,别把人身关系当还钱方式。 总之,借钱给别人要留好转账凭证、借条原件,必要时再补个正规借款合同,这样才能真正在法律面前占上风。 最后,希望大家不要轻易借钱给别人,特别是大额借钱,因为借出去容易,想要收回来太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