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19次被开除?干15年的老员工遭辞退,这规矩是不是太冷血了! 谁看了蔡某的遭遇不替她委屈?照顾痴呆婆婆、送生病女儿复查、打理亡夫琐事,撑起破碎的家已经拼尽全力,上班只晚几分钟,两个月总共迟到69分钟,平均一天不到3分钟,就被干了15年的公司一脚踢开?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啊!打工人谁还没点生活难处?她没耽误工作、没少做业绩,反而常年提前到岗,下班还免费加班收尾活,这些公司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凭啥只盯着那几分钟迟到不放? 全公司又不是只有她迟到,别人晚半小时没事,到她这5分钟就成“严重违纪”?电梯挤、打卡信号差是客观问题,公司不解决反而揪着不放。职场拼的是真本事,不是打卡秒表!员工的付出和能力才该是衡量标准,常年免费加班不给补偿,迟到几分钟就上纲上线,这样的“规矩”,寒的是所有打工人的心! 打工人要的不是特殊待遇,只是一点基本的体谅,难道这点容错空间都不该有吗? 你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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