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 雕个泥人还能惹上官司。 那个给田世信捏像的网友,居然收到了田家人的律师函。理由挺有意思:说这雕像丑化了田老师形象。 这事儿在网上吵翻了天。有人翻出那泥人的照片,巴掌大的玩意儿,捏得确实不算精致,眉眼间带着点夸张的褶皱,嘴角往下撇着,看着是有点“接地气”。可要说“丑化”,倒也未必——艺术这东西,本就没有标准答案,你觉得美的,我可能看着一般;我觉得有味道的,你或许觉得粗糙。 捏泥人的网友是个民间手艺人,平时就爱琢磨这些。他自己说,捏这个像,是因为喜欢田世信的雕塑风格,觉得老先生的作品“有股子倔劲儿”,想试着用自己的方式表达敬意。他没卖钱,没展览,就发在自己的社交账号上,配文写着“致敬田老”,怎么看都不像故意找茬。 田家人的心情倒也能理解。自己家的老人,在心里肯定是最好的,见不得别人“随便摆弄”。可话说回来,艺术创作讲究个“百花齐放”。当年田世信先生自己的作品,不也因为风格独特引发过争议吗?有人说他的雕塑“太粗犷”“不唯美”,可这正是他的特色。现在轮到别人用不同风格表现他,怎么就成了“丑化”? 小区里开画廊的老李说了句实在话:“要是照着照片刻才算尊重,那雕塑家不都成相机了?”他店里摆着不少学生的习作,有的把梵高画得像个疯子,有的把李清照塑得像个庄稼汉,可没人说这是“丑化”,反而觉得“有自己的想法”。艺术最怕的不是“不像”,是没灵魂、没态度。 更让人琢磨的是“丑化”的标准。到底什么样算丑化?是捏得不像,还是没突出优点?要是按这个理,那漫画里把名人画得头大身子小,算不算丑化?纪录片里拍了名人打瞌睡的样子,算不算丑化?照这么说,以后谁还敢创作? 有人说田家人“小题大做”,不就是个泥人吗,至于闹到打官司?也有人说“换作是你家老人,被人捏得歪瓜裂枣,你乐意?”这话听着在理,可关键在于,创作的初衷是敬意还是恶意。那个网友从头到尾没说过田老一句坏话,捏像时特意查了不少资料,连田老常穿的中山装领口都捏出来了,这份用心,不该被简单归为“丑化”。 其实啊,这事暴露了一个更有意思的问题:艺术创作的边界在哪?名人的形象,普通人到底能不能碰?按理说,只要不造谣、不诽谤,不拿人家形象去骗钱、去抹黑,就该给点空间。田世信先生是艺术家,一辈子都在探索艺术的可能性,要是知道有人因为用不同方式表现他而惹上麻烦,恐怕也未必乐意。 现在那网友把泥人下架了,说“不想给田老家人添堵”,可心里挺委屈。他说自己就是个捏泥巴的,没想那么多,就觉得“能通过自己的手艺表达喜欢,是件挺好的事”。这话听着让人心酸——什么时候,表达喜欢也得小心翼翼了? 网上还在吵,有人说要保护艺术家权益,有人说要给民间创作松绑。其实两边都没说错,只是得找个平衡点。尊重是前提,可也别把“尊重”变成“不许碰”。毕竟,能被人惦记着、用各种方式表达着,本身就是一种认可。要是连这点认可都容不下,那才是真的可惜。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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