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身的一律开除!”湖南一15岁女学生,入学后被老师发现胳膊有纹身,当场开除学籍不准入学,不料女生恼羞成怒,要求学校赔15万精神损失费,校方坚决不让步! 学校说招生简章写得明明白白,可法律压根没规定纹身能剥夺受教育权啊。家长都承诺立刻清洗了,校方却死咬“铁规”不放,连辩解的机会都不给,这哪是育人,分明是“一棍子打死”。 教育的本质是引导不是抛弃,未成年人纹身该管,但得在法律框架内来。校规再严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更不能断了孩子的求学路。法院认定学校行为违法,就是最好的说明。 你觉得学校“纹身就开除”的规定合理吗?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来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