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20岁大三女生一整晚在酒吧喝酒、唱歌,次日早上回家,和同居男友大动干戈,男友一气之下给她推出屋,锁上门,女生离开后,一人去了长江边,后被发现溺亡,女子家属将男友告上法庭,索赔104万,法院一审、二审这样判了。 这件事发生在2024年4月,故事里的女生叫苏某,当时还是武汉一所高校的大三学生,才20岁的年纪,本该在校园里享受青春,却和男友王某在校外租了房同居,两人还一起在同一家酒吧打工,平时常陪着客人喝酒唱歌,作息也跟着变得昼伏夜出。 4月1日晚上,苏某在酒吧忙了一整晚,喝酒唱歌连轴转,直到第二天早上8点多,才拖着满身疲惫回到出租屋。没想到一进门,就和男友王某起了冲突——王某不希望她总帮客人喝酒,两人话不投机吵了起来,越吵越凶。气头上的王某直接删了苏某的微信,苏某也委屈得不行,情绪一激动就掀翻了桌子,拉扯间还不小心带倒了屋里的全身镜,镜子碎了一地,苏某的身上也被玻璃划出了伤口。 王某没顾上心疼女友的伤势,一把将她推出了门外,“砰”地一声锁上了门。当时屋里还有个朋友杨某,看不过去追出来,帮苏某简单清理了伤口。苏某在门外等了几分钟,没等到王某开门哄她,心灰意冷地独自下了楼。而屋里的王某,竟然和杨某坐下来喝起了酒,只是每隔十分钟左右,会掏出手机看看苏某的定位。 定位显示苏某一直在长江边没动,杨某看着心里发慌,劝王某赶紧去看看:“她在江边待这么久,别出啥意外!”可王某却满不在乎,说苏某心情不好时就爱去江边散心,每次散够了都会主动打电话让他去接。直到上午10点多,王某再看定位时,发现苏某的位置竟然出现在了江水里,这才慌了神,和杨某一起赶往江边寻找,但一切都已经晚了。 警方接到报案后赶到现场,最终确认苏某溺水身亡。突如其来的噩耗让苏某的父母痛不欲生,他们认为王某就是罪魁祸首——不仅吵架时动手,还把受伤的女儿赶出家门,明知女儿在江边待了一个多小时,却放任不管,这就是见死不救。更让他们气愤的是,王某在恋爱期间还和其他异性保持暧昧,长期贬低苏某,让女儿遭受精神折磨。于是,苏某家属将王某告上法庭,提出了104万余元的赔偿诉求。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苏某作为成年人,彻夜饮酒后自行前往江边溺亡,和王某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但王某将她推出门外反锁的行为,是导致苏某离家去江边的导火索,不能排除这是间接诱因。综合这些情况,法院酌情判定王某赔偿家属8万元。 苏某的家人根本无法接受这个结果,他们坚持认为王某存在重大过错,随即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对家属的诉求逐一进行了核查:关于“长期系统性暴力”的说法,因为家属没能提交充分证据,法院没有采信;而“王某怠于履行救助义务”的主张,也因为没有证据证明王某知道苏某有自杀倾向,缺乏依据。至于家属猜测王某去殡仪馆为苏某更衣是“毁灭证据”,也只是主观推测,没有实际证据支撑。 最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家属的上诉,维持了一审原判,8万元的赔偿金额成为最终结果。这起悲剧让人唏嘘不已,20岁的生命就此定格,留给亲人无尽的伤痛,也给所有恋爱中的人敲响了警钟。 作为成年人,我们既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在亲密关系中懂得互相包容、冷静沟通,也该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遇到委屈和矛盾时,多想想家人,多寻求亲友的帮助,而不是用极端方式解决。同时,亲密关系中更该有基本的责任和担当,争吵再凶也不该把对方独自置于可能有危险的境地,多一份顾虑,或许就能避免一场悲剧。 来源信息 红星新闻《大三女孩与同居男友争吵后去江边溺亡,家属索赔百万!法院酌情认定男友赔8万》 报道时间:2026年1月21日 补充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