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那女的竖个中指被车撞,大家居然在给司机编捡手机、挂错档的理由?合着撞人都能靠编故事合理化了? 事挺简单:女子停车整理东西时,冲后车竖了个中指,结果被对方加速撞了。警方还在查,可大家比编剧还能圆,一会儿说司机捡手机误踩油门,一会儿说挂错档,甚至直接喊站大哥这边。 敢情竖个中指就是该撞的理由?敢情情绪一上头,法律边界就成摆设了?有人说她挑衅在先,算重大过错,可法律里的重大过错是啥?长期欺凌、拿刀威胁才算,一个手势可不算!要是这都能减轻刑罚,那以后路怒症是不是都能拿对方瞪我一眼当借口? 大家的以暴制暴狂欢挺热闹,可热闹完了呢?司机要面临故意伤害的刑责,女的要躺医院,到底是谁赢了? 说到底,大家恨的是没素质的人,但用违法去教训违法,不过是换个方式当没底线的人,等哪天你被人瞪一眼就被撞,你还能笑着说我支持司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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