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电梯安全关乎千家万户“上下楼的安全感”。1月14日,记者从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破解电梯安全监管难题,该局起草了《合肥市电梯安全责任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目前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明确电梯生产、维保、检验检测及使用管理等单位将被划分A、B、C、D四个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从源头筑牢电梯安全防线。
电梯安全事故后迟报等7类情形直接定为D级信用等级
此次出台的《办法》覆盖电梯安全全链条责任主体,适用于在合肥行政区域内开展电梯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评估和使用管理业务的依法成立单位。制定该《办法》旨在通过信用评价手段,倒逼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解决当前部分电梯维保不到位、故障频发、应急响应迟缓等群众关切问题。
《办法》明确,信用等级评价实行记分制,每个责任单位每年基准分值为100分,年度最终分值=100分-累计扣分值,扣分由日常评价和年度综合评价两部分构成。其中,日常评价将结合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投诉举报及媒体曝光等情况量化记分;年度综合评价每年开展一次,相关技术性工作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根据年度最终分值,责任单位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四级:90分及以上为A级,80分至89分为B级,60分至7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列出7类直接定为D级的情形,包括发生电梯安全事故后迟报、谎报、瞒报,使用过期许可证或超范围经营,维保电梯存在门锁安全回路短接等重大安全隐患,使用检验不合格电梯,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监管D级电梯安全责任单位,违规情况抄送多个部门
记者注意到,信用等级将直接与监管力度挂钩。《办法》规定,对A级电梯安全责任单位将予以鼓励,减少监督检查频次,鼓励优先选聘,并在政府采购、招投标中作为重要参考;对B级单位实施针对性监管与服务,许可证周期内仅安排1次证后监督检查;对C级单位将加大检查频次,限期整改,暂停受理新增业务直至整改合格,连续两年为C级的,其主要负责人将被约谈。
《办法》明确,对D级电梯安全责任单位,实施重点监督管理,增加检查频次。限期完成存在问题的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暂停受理新增的安装、改造、修理等相关业务,暂停电梯智慧监管信息化平台账号,直至整改复查合格。由市市场监管局约谈主要负责人,并将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及违法违规情况抄送责任主体本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管理部门和许可管理部门。
为保障评价公开透明,信用记分将统一录入合肥市电梯智慧监管信息化平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按季度报送并适时公布违法违规事实和记分情况,每年2月28日前完成上年度信用等级评价并向社会公开通报。同时,责任单位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市场监管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调整。
《办法》还鼓励行业部门、行业协会及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电梯安全责任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市民若对《办法》有意见建议,可在2026年2月11日前将《征求意见反馈表》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皖新闻记者徐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