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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5月1日,湖北省钟祥县人民政府以反革命罪判处抗日爱国将领、原国军起义少

1951年5月1日,湖北省钟祥县人民政府以反革命罪判处抗日爱国将领、原国军起义少将曾宪成枪决之刑并立即执行。 曾宪成1912年出生于湖北省钟祥县一个地方大户家庭,父亲曾景辉担任县参议员,家族在当地拥有一定影响力。他早年接受教育,考入中央军校武汉分校,毕业后分配到朱培德部队担任连长。抗日战争爆发前,他返回家乡钟祥,担任湖北省保安司令部下属营长,部队隶属第五战区李宗仁指挥。这段经历让他从基层军官逐步积累军旅经验,面对即将到来的全面抗战,他所在的部队开始加强地方防御准备。 1939年4月,日军从钟祥县城沿汉江北上推进,曾宪成指挥部队在长寿和丰乐地区进行阻击,部队通过阵地作战击毙击伤日军200多人,成功完成战略任务。次年,日军向张集发起进攻,他率部在长河一带设伏,缴获日军部分物资。这些战斗提升了他的军事声誉。1944年2月,100多名日军进入康家河地区,他组织部队从三面包围,击杀多名日军士兵。同年7月,一架日军飞机在流水沟附近迫降,3名飞行员携带轻机枪下机逃跑,他的部队将其击毙,并破坏飞机残骸。1945年,日军8艘汽艇沿汉江入侵,他指挥部队反击,击沉其中2艘。 这些抗日表现使曾宪成获得晋升,1940年他担任钟祥县长兼抗日游击队司令,负责地方军政事务。1942年,他升任京山、钟祥、应城三县军政联防总指挥,同时兼任第五战区第三挺进纵队少将司令。在此期间,从1941年开始,他参与破坏国共合作,派部队袭击中共领导的抗日武装力量。1945年,他指挥部队进攻新四军控制区。这些行动反映出他在抗日同时坚持反共立场,导致与中共武装的冲突加剧。 解放战争时期,曾宪成担任暂八军副军长。1949年,他在武昌与解放军作战,部队遭受重创后,他率残部撤往鄂西。随后,他跟随湖北省政府代主席彭旷高进入四川新都县。1949年12月26日,在新都通电起义。他的部队被编入解放军序列,他主动辞去职务,返回钟祥老家务农。这一选择源于对未来形势的考量,但也标志着他从军旅生涯转向平民生活。 1951年4月初,曾宪成在钟祥县被当地政府逮捕,押送到县看守所关押。消息传开后,附近各县居民通过口耳相传得知情况,许多人开始议论逮捕原因,并传播5月1日将举行公审大会的信息。从乡村赶来的民众携带干粮,步行数十里路抵达钟祥城南广场,广场上逐渐聚集3万多人。5月1日早晨,钟祥城南广场四周悬挂标语,台上设置审判席位。庆祝国际劳动节活动结束后,公审大会正式开始。 武装人员押解曾宪成进入会场,他身穿简陋衣衫,低头走上台前,在指定位置跪下。法官起身宣读起诉书,指控他犯反革命罪,包括早年加入国民党特务组织,担任第五战区第三挺进纵队副司令和湖北省保安司令部副司令期间,与日伪军勾结,在钟祥、荆门、洪山、宜城、枣阳、汉阳、汉川等地实施烧杀抢掠。具体罪行列举杀害或活埋3490人,抓捕壮丁728人,奸污妇女260多人,抢夺粮食150万斤、牲畜5600多头,勒索银元198000元。 受害者依次上台控诉。一名中年男子邵宗江走上前,指着曾宪成陈述罪行,声音颤抖,人群中响起呼喊声,要求为死难者报仇。接着,一个7岁男孩陈福林上前,抓住曾宪成衣角,要求偿还父亲性命。男孩哭喊时,全场群众高呼血债血偿,为受害者报仇。其他受害者包括孤儿和寡妇,也走上台讲述亲人遇害过程,有人边说边擦拭眼泪,有人挥动拳头表达愤怒。法官听取所有控诉后,当场宣布判决,以反革命罪判处曾宪成枪决,并立即执行。 武装人员将他押离审判台,带到广场一侧,在受害者灵位前准备执行。枪声响起后,人群中传来低语,有人点头表示判决合适。这一事件发生在镇反运动背景下,曾宪成作为起义将领,却因历史罪行被处决,反映出当时对国民党旧军官的处理政策。他的枪决标志着一段军旅生涯的终结,也牵涉到起义人员待遇的复杂性。 改革开放后,各地开始复核历史案件。1982年,钟祥县法院对曾宪成案进行调查,调取档案资料,走访相关人员,核实起义背景和判决过程。法院工作人员查阅1951年审判记录,比较当时政策规定,发现判决存在问题。8月14日,钟祥县法院正式复核结果,认为1951年判决不符合党中央对投诚起义者既往不咎的政策。法院发出通知,撤销原判决,恢复曾宪成抗日爱国将领和投诚起义将领的荣誉,按投诚起义人员待遇处理。 相关文件下发到当地政府部门,通知家属。此后,曾宪成的名誉得到恢复,地方档案中更新其身份记录。家属领取相应待遇,案件档案归入历史文件。恢复工作完成,曾宪成的事迹被纳入抗日将领名单中。这一平反过程体现了历史纠错机制的运作,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