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贵州省江口县检察院检察官对养殖场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图为第三方技术人员对整改后的水产养殖场水质的化学和生物指标进行检测。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林建安通讯员史尚文刘蒙雨)冬日暖阳下,贵州省江口县检察院检察官回访时看到,黔东大地的江口县某水产养殖基地内,检测人员正操作快速检测设备,对即将上市的冷水鱼开展药物残留抽检,确保水产品安全达标。
江口县被誉为“中国冷水鱼之乡”,拥有38个水产养殖基地,年产值达2.12亿元,是当地特色支柱产业。然而近年来,无证养殖、未建立投入品记录、销售前未检测、病害鱼类未无害化处理等问题,让这份“生态红利”蒙上阴影。2024年12月,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抽检发现,当地某水产公司鲇鱼中恩诺沙星含量达119.31μg/kg,超出GB31650-2019标准规定的100μg/kg安全限值,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直接威胁公共利益。
2025年3月,江口县检察院通过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发现该线索,经初步调查后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办案检察官深入核查,并邀请铜仁学院专家梅杰、陈美航等“益心为公”志愿者全程协助。经调查,专家们一致认为,无证养殖脱离监管,投入品无追溯易引发违规用药风险,未检测水产品流入市场及病害鱼处置不当,既破坏生态又危害消费者健康。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决定以刚性监督补齐监管漏洞,护航产业健康发展。
同年4月28日,江口县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县农业农村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全面排查行业问题、限期整改。但行政机关未在期限内书面回复整改情况,经跟踪观察,仅1家企业完善相关台账,公共利益仍持续受损。
根据贵州省行政诉讼集中管辖规定,铜仁市碧江区法院管辖江口县辖区内的行政诉讼案件,江口县检察院遂将案件移送至碧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碧江区检察院于2025年8月14日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江口县农业农村局继续依法履行监管职责。11月7日,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诉求,判令县农业农村局继续履职,督促涉案企业整改到位。
判决生效后,江口县农业农村局迅速推进整改:制定《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记录范本》,指导企业完善台账,推行“购销凭证+追溯码”制度,实现投入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对全县38家养殖企业全面排查,发出整改通知书25份,督促8家企业补办养殖许可证,关停1家问题企业;建成1个快速检测实验室,指导5家规模企业配备检测设备,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检测报告”制度,完成26批次水产品检测;督促15家企业增设无害化处理设施,设置县域病害鱼类集中处置点1处,实行“专人收集、专车运输”模式。一系列措施落地后,当地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消除,特色水产产业重回健康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