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津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被罚款30万元。同时,谭欣(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因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
江津金管罚决字〔2026〕1号
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
罚款3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津监管分局
2
谭欣(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
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
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