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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科创,服务战略,广东发文锚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新坐标”

南方财经记者王达毓广州报道

1月6日,广东金融监管局、省委金融办、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医保局、深圳金融监管局等九部门发布《关于支持我省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广东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从建立科技保险体系、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服务民生、防灾减损、长期投资、大湾区融合、防范风险、政策协同等八方面提出23条举措,对广东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和规划。

支持科技创新,构建“全链条、多层次、可持续”的科技保险体系

科技保险是科技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服务科技创新的重要保障。

围绕《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高科技自立自强水平,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目标,《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立覆盖科技创新全生命周期的科技保险体系,为高水平科技强省建设提供风险保障支撑。

在产品和服务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开发适应科技创新的保险产品和服务,聚焦重点行业,引导保险机构围绕研发损失、设备损失、专利保护、网络安全等重点领域,科技成果首试首用、中试验证等关键环节,丰富科技保险产品。

针对缺乏历史数据、潜在损失较大的科技保险,《指导意见》提出支持通过组建共保体、再保险等方式,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活动提供全方位风险保障。

在机构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上,《指导意见》提出,强化保险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广州、深圳等重点城市科技保险发展,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精准匹配科技企业保险需求。

聚焦重点领域,服务广东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围绕广东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提出,围绕广东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目标,聚焦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强化对重点产业、重点产品、重点集群、重点企业保险保障服务。

分产业类型来看,除做好广东传统产业保险保障服务升级,《指导意见》还提出,加大对新能源、新材料、商业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新能源车船、集成电路、新型储能、医药和医疗器械、无人机和无人船等新兴产业的保险支持力度。

在支持“百千万工程”方面,《指导意见》支持保险机构结合县镇乡实际需求优化网点布局,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鼓励各地市因地制宜发展水产、畜禽、岭南水果、南药等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持续优化森林遥感碳汇指数保险、古树名木综合保险等保险产品。

在支持海洋经济方面,《指导意见》支持并推动在粤头部保险机构设立专门的海洋保险中心或事业部,集聚专业人才和技术资源,提升海洋保险专业化经营和服务能力。

发挥长期资金优势,推动保险资金与产业发展深度对接

保险资金具备周期长、规模大、稳定性强的突出优势,对引入耐心资本、赋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指导意见》提出,要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在培育耐心资本,推动资金、资本、资产良性循环方面,推动保险公司在粤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开展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发挥保险资金周期长、稳定性高优势,加大对广东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生物医药等领域投资力度,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优化。

在保险资金投融对接机制方面,建立健全“险资入粤”常态化投融资对接机制,搭建重点项目库,围绕广东重大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百千万工程”、科技产业项目、制造业项目等提供一揽子优质项目供给,吸引保险资金通过股权、债券、股债结合、基金等多种方式,为广东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

在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方面,发挥保险资金长期资本、耐心资本优势,支持保险资金通过股权投资计划、私募股权基金、未上市股权投资等多种形式,为广东科技和产业创新提供长周期权益性资金;鼓励和引导保险资金与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深度合作,投资及设立产业投资类基金、创业投资类基金、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等。

除建立科技保险体系、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长期投资外,《指导意见》还在服务民生、防灾减损、大湾区融合、防范风险、政策协同等方面提出多项具体举措。

总体来看,《指导意见》通过制度设计,从构建科技保险体系,到服务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再到撬动长期资金,广东正推动保险业由“事后保障”向“主动参与”转型。随着相关举措逐步落地,保险业有望在分担科技创新风险、优化资源配置中发挥更为关键的支撑作用,为广东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更加稳健的金融保障和更长期的资本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