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河北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息安全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同时,郑永(时任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总监)因对信息安全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冀金罚决字〔2025〕24号
信息安全管理不到位
罚款30万元
河北金融监管局
2
郑永(时任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总监)
对信息安全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
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