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黔西南州册亨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肖某作出罚款2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案件回顾
肖某在手机上刷短视频,看到可以领红包的非法广告链接,于是,她进入一个红包群,并下载一个叫做“中华之梦”的APP。
APP上,一名自称“林主任”的人跟她对接,“林主任”的头衔为“北京国务院扶贫办小组审核小组二组合同制书记员”。
“林主任”称,现有一笔扶贫资金,将发给支持“民族大业”或“中国梦”项目的人,每人168万元,名额3000个。

接着,“林主任”表示,肖某没有为国家做过爱心捐赠,暂不符合领取扶贫资金的条件,需要先捐赠爱心款给偏远山区儿童才能领取扶贫资金。“林主任”特别强调,捐赠款由“北京国务院扶贫办”出资,打款给肖某后,肖某只需取出现金,存入指定的贫困山区账户,完成后就有了捐赠记录,即可获得捐赠证书,最终领取168万元扶贫资金。

之后的几天,肖某都按照“林主任”的要求在群内打卡签到,领取20元红包,并将银行卡绑定支付软件进行小额消费。
随后,肖某又按“林主任”的要求,手持身份证录制视频,表示,愿意为了领取扶贫资金而无条件听从“林主任”的指导,并且承诺,收款后不得挪用,收到转账通知立即转账,既不多转也不少转,不得拖延,全程保密。

期间,肖某遵照“林主任”的要求,将名下的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贵阳银行等银行卡拍照发给“林主任”,“林主任”又要求她,农村商业银行的卡用来收款,收到款后,通过手机银行转账到其他银行,再到银行柜台取款,最后将现金存入指定账户,如此这般“捐款”2至3笔,即可获得捐赠证书。
几日后,肖某的银行账户收到5万元转账款,她按照“林主任”的要求,先用手机银行转账到另一张银行卡,再到银行柜台取出现金,又到另一家银行柜台转账。


肖某收到5万元,转出4万9千元,获得1千元的“辛苦费”。
肖某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肖某还将面临名下所有银行账户两年内限制非柜面交易的惩戒。
案件警示
在这类案件中,不法分子通过投放非法广告链接诱导易受骗群体(简称“目标”)加入群聊,先让“目标”领取小额红包,尝到甜头后,再以领取巨额“扶贫资金”为诱饵,欺骗“目标”成为转移诈骗资金的帮凶。
本案中,不法分子一再强调,“扶贫资金”的发放完全免费,不需要交任何费用,让“目标”放松警惕。
“目标”多次表示,担心触犯法律,可能构成违法犯罪,不法分子立即强调,这是国家的扶贫项目,完全合法。
“目标”放心不下,向不法分子索要证件,他们立即就会出示身份证和工作证,显而易见,身份证系用PS或AI合成伪造,工作证更加漏洞百出,例如“北京国务院扶贫办”。
就在“目标”转账后,银行卡不能交易,不法分子称,因为频繁转账会被“风控”,过几天就能恢复正常。
不法分子再三叮嘱“目标”,如果银行工作人员问取款去干什么,就说取款还账,如果问认不认识收款人,就说认识。又说,期间,如有公安机关或银行机构来电,不要接电话,同时,把银行机构工作人员的履职尽责说成:银行不是执法部门,无权劝阻老百姓取现、转账。不法分子还妄称:“借口就是怕你被骗”“现在银行真的是拿反诈的借口给人民层层限制”“取钱问这问那的”。


不法分子表示,如果警察问起,“说你被骗了,基本都是吓唬你,就是为了让你不要再投资做项目了,这是警察该履行的职责”,甚至还妄言:“警察不知道是正常的,这是国家机密,所以警察不知道扶贫款的事情,需要你遵守保密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因为这个国家规定扶贫款只有3000个名额,如果太多人知道了,到时候宣传开,很多人会来领取,那些真正困难的人领取不到扶贫款会有意见的。”
公安机关提示
1.国家扶贫事业是光明正大的事业,绝不会偷偷摸摸地把扶贫资金发放给某一个人,警惕不法分子借国家扶贫政策实施违法犯罪。
2.银行机构工作人员履职尽责,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防止群众被骗,防止群众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
3.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都不能知悉的“机密”,普通群众更加不能知悉,所谓“机密”就是骗子的借口。
4.当你觉得自己上当受骗,大概率你真的已经上当受骗,应当立即报警,不要听信不法分子的任何谎言。
5.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将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同时,还将面临银行账户限制非柜面出金的惩戒,意味着在两年内无法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进行转账、消费等资金转出操作。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