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68岁老人交800元“超龄费”跟团游猝死 家属索赔80万 法院这样判! (来源:裁判文书网、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68岁的王大爷满心欢喜报名了西双版纳旅行团,谁也没想到,这场本想散心的旅途,最终竟成了他的人生终点。 2024年10月,某保险公司策划了一场西双版纳旅游活动,委托当地一家旅行社具体执行。活动规则里明确写着,65岁以上老人参团,需要额外缴纳800元“超龄费”。王大爷本身患有高血压,却抱着“多花点钱,旅行社肯定能多关照”的想法,主动交了钱报了名。 压垮王大爷的,是旅行第4天的行程。那天早上7点半,老人们就被叫醒出发,先是被拉去商场购物,紧接着又马不停蹄去爬山观景。整个下午,团队没安排任何休息时间,晚上还要赶场篝火晚会、逛夜市,一直折腾到晚上10点20分,才拖着一身疲惫返回酒店。刚走进电梯口,王大爷突然呕吐晕倒,经送医抢救无效,最终因急性呼吸循环衰竭不幸离世。 王大爷的子女难以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他们认为,旅行社和保险公司既没提前审核老人的健康状况,也没尽到风险告知义务,这种高强度的行程,就是导致老人猝死的直接原因。于是,子女将两家单位告上法庭,索赔80万元。而旅行社和保险公司却辩称,老人死亡是自身基础疾病引发的,他们已经履行了应尽的救助义务,不该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旅游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明确规定,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老年人等特殊旅游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也指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审理查明,旅行社收了800元“超龄费”,却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自己对王大爷进行过健康询问、风险提示,更没有根据老人的身体状况调整行程强度。保险公司作为活动策划方,同样没对行程合理性进行审查,对王大爷的健康状况更是不闻不问。与此同时,王大爷明知自己有高血压,却没向旅行社和保险公司如实告知,贸然参与这种高强度行程,对自身安全也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 2025年12月,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核定各项损失共计69.15万元,王大爷因自身过错,自行承担60%责任;旅行社因未尽到升级安全保障义务,承担25%责任,赔偿17.29万元;保险公司因未尽到行程审核和风险防控义务,承担15%责任,赔偿10.37万元。双方均服判息诉,没有提起上诉。 这起案件,给火爆的“银发旅游”市场敲响了警钟。“超龄费”从来不是“免责费”,旅游经营者收了钱,就要落实对应的安全保障措施;老年游客也该如实告知自身健康状况,根据身体情况量力而行选择行程。 面对老年旅游市场的种种乱象,旅游从业者和游客都该绷紧安全这根弦,毕竟出门游玩,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