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严惩!”湖南长沙,一对情侣入住酒店后,当晚就先后离开,随后再也没有回来,房卡也没归还,打开房门后,竟把饭菜倒满整张床、摔碎所有杯子、倒光沐浴露,留下一地狼藉后溜之大吉,直接造成2000多元损失! 成年人的情绪失控,凭什么让别人买单?酒店是花钱住的地方,不是你发泄怒火的垃圾场! 哪怕吵得天翻地覆,也不能拿公共财物撒气! 更离谱的是男方还辩称自己先走了不知情,同住一间房,造成的损失怎么可能置身事外? 法律明确规定,故意损毁他人财物不仅要全额赔偿,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拘留! 情绪差从来不是作恶的借口,有矛盾就解决矛盾,拿无辜者的利益泄愤,只会暴露自己的低素质! 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