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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收藏大家马未都眼尖,一眼就看穿南博证据的瑕疵短板!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南博

还是收藏大家马未都眼尖,一眼就看穿南博证据的瑕疵短板!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南博馆藏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现身拍卖市场事件,同样也引起了国内知名收藏大咖马未都的兴趣。 ​与常人不同的是,这位眼光独到、经历与藏品同样不一般深厚的收藏大家,一眼就看穿了南博提供证据的瑕疵和短板。 ​马未都在视频里称,南博拿了一张2001年“南京文物商店”开具的发票,目的是说明自己东西从博物馆退出、流入文物市场符合规定的证据。 ​马未都说,这张发票上面的购买人一栏里写的是“顾客”,而非实名,说明这个事儿一开始就有嫌疑。 回头来看中国文物管理制度的演变,“凭证溯源”从来都是文物流转的核心原则。从古代的交易契书到现代的登记备案,模糊不清的凭证向来是文物纠纷的导火索。 明清时期的古董商行,哪怕交易一幅普通字画,都会立下“草契”,注明买卖双方姓名、籍贯、物品详情,还要有中间人签字画押。《清稗类钞》记载,北京琉璃厂的老字号交易时,甚至会附上“鉴定文书”,由业内名家署名,确保来源合法。 民国时期的博物馆更是注重档案规范。1925年故宫博物院成立后,专门设立“总务处文书科”,每件文物入藏都要填写“点查报告”,详细记录来源、尺寸、品相,流转时需经手人、接收人双重签字,杜绝“无名无姓”的模糊操作。 有意思的是,马未都指出的“实名缺失”,恰恰戳中了文物管理的要害。上世纪80年代,国家文物局就明确规定,文物商店交易必须登记买卖双方身份信息,发票需注明文物名称、年代、规格,这是保障文物可追溯的基本要求。 南博拿出的2001年发票仅写“顾客”,显然不符合当时的管理规范。要知道,即便是普通商品交易,正规发票也需注明购买人信息,更何况是可能涉及馆藏文物的流转,这种“模糊处理”难免让人多想。 历史上类似的文物纠纷,大多源于凭证漏洞。上世纪90年代,某博物馆曾出现馆藏青铜器流失事件,最终因交易凭证仅有“匿名买家”记录,无法追溯流向,成为永久遗憾。 马未都的质疑并非吹毛求疵。作为收藏界的“老炮儿”,他见过太多文物流转的正规流程,深知“实名凭证”对文物溯源的重要性。那张看似不起眼的发票,实则暴露了流程上的重大瑕疵。 换个角度说,博物馆作为文物保管的专业机构,理应在凭证管理上更为严谨。从明清商行的“草契”到民国故宫的“点查报告”,再到现代的登记制度,文物管理的核心始终是“有据可查”。 南博若想证明《江南春》的流转合法,仅靠一张匿名发票显然不够。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文物流转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清晰的凭证支撑,任何模糊之处都可能引发对合法性的质疑。 那么,南博是否还有更详细的流转档案未曾公开?这张“匿名发票”背后是否另有隐情?你觉得马未都指出的这个瑕疵,会影响《江南春》归属争议的最终结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