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走了,房子归国家。 表叔连买块碑都被拒。 上海最新案例:无配偶、无子女、无遗嘱,民法典第1127条像一把钝刀,把“血缘”切成两层——表亲不在法定继承序列,哪怕垫付医药费、床前递水三年,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千万房产滑进国库,骨灰被统一撒向外海。有人骂冷血,我却看到另一条裂缝:法律只认“登记”不认“抚养”,逼得亲情必须靠合同续命。要是她生前签一份“意定监护+遗赠”双保险,把表叔写成第一顺位,房子还能救人,也不至于让好心人寒到骨子里。 所以别再把遗嘱当成老年专属,单身青年今晚就能写,把给你倒过水的人写进去,让良心变现。 你身边有敢把房子留给“外人”的硬核故事吗?评论区甩出来,看看谁最敢打破血缘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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