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记者/蔡昭璐通讯员/刘文靖)当前,2025年度个人养老金缴费进入最后窗口期。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个人养老金不支持补缴,想要享受2025年度税收优惠的市民,须在12月31日前完成缴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及时缴存,以享受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红利。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一项由政府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养老保险补充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共同构成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三大支柱”。其核心作用是帮助市民在基本养老金之外额外积累养老资金,提升退休后的生活品质。
按照政策规定,只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缴费,但已办理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除外。
缴费和投资方面,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管理,每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市民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按月、分次或按年度缴费。缴纳的资金并非“存死期”,而是可以自主选择购买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经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产品,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养老资产的稳健增值。
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参加个人养老金有三方面好处:一是退休后在原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可再多一份收入,让养老生活更有品质。二是可以提前规划个人养老金投资增值。三是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每年最高可退税5400元。
与基本养老保险不同,个人养老金没有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参保人可根据自身收入变化、年龄阶段等实际情况,灵活选择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
领取方面,今年9月份实施的个人养老金领取新规进一步扩大了领取范围,在原有基础上新增3种领取情形,让政策更具人文关怀。具体领取条件包括: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即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年龄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广东省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之日前2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达到12个月;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参保人即可凭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提出申请,选择按月、分次或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保障资金及时用于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