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 日本真要走核武化这一步,中国不可能坐等风险落地。框架已经写在历史和法律里:日本当年是无条件投降,波茨坦公告和开罗宣言定了战后边界与秩序;联合国宪章第53、107条明确了“敌国条款”的处置路径。一句话——一旦对战胜国构成现实威胁,区域战胜国有权依法清除,不必看安理会脸色。 无条件投降不是口头承诺,而是把命、权、未来都交到战胜者手里,能否宽宥完全取决于对方的仁慈。这也是当年日本在“迅速而彻底的毁灭”和“接受公告”之间做出的选择。问题是,战后路径两样:德国大规模去纳粹,小党员都受处分;日本的去军国化并不彻底,很多旧势力换个马甲又回到台面。再加上一些研究者指出,侵华时期攫取的巨额财富并未清算,分散在民间,确实为日本战后经济提供了底子。所谓“经济奇迹”,更像是把历史账往后拖的过程。 拖到今天,账到期了:老龄化、产业空心化、外需下滑,焦虑情绪滋生,政治右倾抬头,修宪扩军、核讨论频频冒头。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经济焦虑最容易被“强硬”叙事收割。有人幻想再来一次“珍珠港式赌局”,只不过这回目标可能不是美国。这种冒险不是靠“劝一劝、说一说”能挡住的,必须用规则与红线管住。 高志凯的观点我认同——不要“希望对方如何如何”的空话,关键是“我们能做什么、凭什么做”。凭的是无条件投降确立的战后结论,凭的是联合国宪章赋予的执法依据。只要出现否认侵略史、破坏战后边界安排、以核讹诈或核化突破现有安全格局的行为,区域战胜国可以依法、迅速、果断处置,把风险掐在萌芽里。 当然,日本国内也不是铁板一块:同盟约束、国际经济联系、社会中产的稳定诉求都会对极端路线形成牵制。但我们不能把安全寄托在对方“自我约束”上。对中国来说,更重要的是两手准备——一手是法理与国际机制,确保行动有章可循;一手是现实能力与产业韧性,让任何冒险者知道,越线的代价不可承受。 悬念在这儿:日本会不会真迈出那一步?我不做情绪化判断,只看可验证的指标——修宪进程、军费结构、核材料与运载体系、对战后文件的态度,以及实地行动的节奏。只要这些信号逼近红线,该出手就出手,依法出手,快准出手。我的观点很简单:和平不是靠善意维持,是靠规则和实力守住。对待军国主义残影,讲理可以,但更要讲规矩;规矩不管用,就讲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