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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39岁的离异女子重组家庭后,同再婚丈夫购置了两套房屋,房屋登记在丈夫名下。

重庆,39岁的离异女子重组家庭后,同再婚丈夫购置了两套房屋,房屋登记在丈夫名下。然而,待女子退休后发现,丈夫竟早已背着自己将两套房屋过户给了前妻。事后,面对女子的质疑,丈夫则表示,房子是卖给前妻的,与女子无关,如何评价此案? 事情是这样的,据齐鲁壹点报道,39岁那年,代女士结束了一段失败的婚姻,本以为后半辈子只能独自终老,却没想到遇到了同龄的罗先生。 两人都带着各自的孩子,在相处一段时间后,一拍即合再婚,组成了新家庭。 婚后的日子过得平淡又踏实。 可谁曾想,代女士熬到了退休,当她满心期待晚年生活时,却被一个晴天霹雳砸的“体无完肤”! 原来,代女士无意间发现丈夫罗先生名下的两套房子,竟然早就悄悄过户给了他的前妻刘某! 代女士不解,这两套房子明明是他们婚后一起买的,怎么丈夫会这样做呢? 随后,代女士找到罗先生对质,而罗先生的态度让她寒心。 罗先生轻描淡写地表示,房子是他以二手房买卖的方式卖给前妻的,还强调“咱们俩经济独立,这房子跟你没关系”。 这话像刀子一样扎进代女士心里,明明婚后一起攒钱买房,哪怕登记在一方名下,难道就不算共同财产了? 在这里,我们要弄清楚一个问题,那就是这夫妻婚后买的房,就算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到底属于谁的? 根据《民法典》1062条规定,婚后不管是一方挣钱还是双方一起打拼,买的房子、攒的钱,只要没特别约定,都算夫妻共同财产。 换句话说,罗先生名下的这两套房子,根本不是他一个人能说了算的,想卖掉或者过户给别人,必须得代女士同意才行! 显然,罗先生的回答中存在猫腻。 对于代女士而言,其最好的方法就是通过起诉的方式认定罗先生瞒着配偶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进而拿回房产并进行分割。 总之,无论怎样,罗先生这种背着妻子将房子转让给前妻的做法的确让人寒心,也着实不地道! 要知道,夫妻之间最珍贵的是信任,而过日子要讲究坦诚相待,算计来算计去,最后伤的不仅是感情,更会让婚姻走向破裂。 换句话讲,在婚姻中,不管是头婚还是二婚,都得守好规矩,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日子过得踏实又长远。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