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逸教授这次点评法学院怪象,真是戳到痛处了!有些学者开口闭口哈佛判例,却连咱《民法典》里邻里纠纷条款都说不清,这不太离谱了吗? 更讽刺的是,某些人甚至把日语论文直接翻译成中文就当自己的研究成果,这种“学术搬运工”居然能通过审核。就像美国加州把盗窃950美元以下改轻罪后,“零元购”直接泛滥,每年损失几百亿——这种明显水土不服的制度,居然还有人当宝贝往国内搬。 法律从来不是空中楼阁,咱们老祖宗断案还讲究准情度理呢。现在基层的“枫桥经验”和《民法典》的“好人法”才是真正扎根中国土壤的智慧,这些才是法学研究该关注的富矿。 说到底,法学教育得学中国自己的法治理论,而不是捧着别人的饭碗当祖宗。建构中国自主的法学体系,培养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法治人才,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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