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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爱,不应只有“一半”

“走,阿爸带你去吃好吃的……”

“阿克(叔叔)们再见!”小贡(化名)牵着父亲的手开心地挥手道别。

看着父子俩离开的背影,执行干警们嘴角上扬,欣慰地说:“真好,努力没白费,修复了这份无比珍贵的父子情!”

故事还要从一位离异母亲拿着强制执行申请书来班玛法院说起。

不久前的一天,卓玛(化名)来到立案庭,她神情急切的说道:“法官,我要申请强制执行!孩子父亲拖欠抚养费半年了,孩子的生活都成问题!”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找到孩子父亲扎西(化名),得知缘由扎西也情绪激动:“抚养费我不是不给!但孩子妈一直不让我见孩子,我凭什么付钱?”

执行法官明白,该案标的额虽小,但涉及抚养费支付与探望权行使两大核心问题,直接关乎孩子切身权益和心理感受,若处理不当,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更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此,执行法官决定以调解为突破口,多次前往双方当事人家中,与双方及家人面对面沟通交流。

调解过程并没有期望的那样顺利,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执行法官只能一次次约见二人,不厌其烦地释法说理。围绕《民法典》中关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探望权利等相关规定,结合具体案例进行释法析理,让双方明确自身权利与义务。同时,重点从孩子的心理健康和成长需求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双方摒弃个人恩怨,多为孩子的未来考虑。“扎西,探望权和抚养费都是法定权利义务,但不能相互抵消。你先履行支付义务,我们会全力协调你探望的权利。抚养费是给孩子的,不能耽误孩子的生活!”“卓玛,大人的恩怨不该影响孩子,让爸爸见孩子这也是好事,长期缺失父爱会对孩子心理健康造成严重影响,不利于他成长啊”…………

经过反复沟通协调,双方渐渐放下芥蒂,终于共同站在了孩子的角度,达成了一致。11月21日,扎西将拖欠的抚养费以现金的形式郑重地交到执行干警手中:“孩子的生活费,我以后一定按时给。”在一旁的卓玛也红着眼眶点头:“你要来看孩子,我再也不阻拦了,提前给我说一声就好。”小贡看看不再争执的父母,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这一刻,隔阂被化解,断裂的亲情纽带重新被系紧。冬日阳光透进执行局的窗户和办公室的暖气温热交融,整个房间暖洋洋的,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更充满了温暖人心的力量”。这场由司法力量修复的社会关系,守的是法律的尊严,暖的是离异父母与孩子割舍不断的亲情。草原的冬已格外冷冽,但对小贡而言,这个冬无惧严寒……

法官寄语

婚姻会结束,但责任永不落幕。法律可以裁断权利义务,但是亲情的救赎,需要父母以责任为桥,以爱为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只有他们无私的爱,才让每个孩子的明天,都有光可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供稿:班玛法院

审核:詹国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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