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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公积金!齐齐哈尔最新通知

转自:鹤城发布

关于启动齐齐哈尔市

住房公积金贷款征信补授权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22〕229号)等相关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需纳入征信系统。为此,尚未向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征信授权的公积金贷款职工,需按规定进行个人征信补授权。

一、征信补授权对象

2021年6月20日(含)前向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含异地贷款)的缴存人,如尚未进行征信授权,均需完善个人征信授权签约。

二、征信补授权方式

(一)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到以下窗口办理:

1.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

2.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

3.各公积金业务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

(二)借款人可登录“手机公积金”APP办理。具体操作如下:

1.借款人登录“手机公积金”APP后,如存在未授权的贷款信息,弹窗提示:“根据人民银行要求,您有笔公积金贷款尚未进行个人征信授权,将不允许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是否现在进行授权?”点击“授权”按钮会跳转至授权页面。“提交授权”后跳至电子签名页面,仔细阅读征信授权书后点击“核对无误去签署”。

2.进行电子签名,征信授权录入成功后即可继续办理公积金业务。

(具体操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