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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一位75岁的大妈陷入困境,大女儿与她断绝关系,二女儿精神残疾。为求依靠

河南郑州,一位75岁的大妈陷入困境,大女儿与她断绝关系,二女儿精神残疾。为求依靠,她全网找干女儿,承诺给房给钱,百年后遗产也全给,只盼真心相待。这背后,是大妈无人照料的凄凉晚景,也是母女关系破裂的无奈现实,让人不禁为她的遭遇揪心。 据悉,75岁的马大妈有两套房,还有退休工资,吃喝本不愁,可身体却不给力,走不了路,饭也做不了,生病就医都成难题,只能天天被困在家里。 马大妈坐在轮椅上,望着窗外发呆,心里满是苦水。 她有两个女儿,本想着养儿防老,可现实却给了她沉重一击。 大女儿不知咋的,跟她断绝了关系,电话一打过去就被挂断,根本指望不上。 二女儿精神残疾,自己都顾不过来,更别说照顾她了。 每次看到二女儿在屋里自言自语、手舞足蹈,马大妈心里就一阵酸楚,忍不住抹眼泪。 她常常想,自己含辛茹苦把两个女儿拉扯大,怎么就落得这般凄凉。 这天,马大妈实在没办法,联系了媒体,哭着说出了自己的困境。 她希望通过媒体全网找干女儿,承诺给一套房,每月给3000元,百年后遗产也全给,只求对方真心对她好。 媒体很快将马大妈的事情报道了出去,一时间引起广泛关注。 不少人议论纷纷,有人觉得马大妈可怜,有人则质疑她是不是想用钱买亲情。 大女儿得知母亲找干女儿的事后,态度冷淡。 记者联系上她,问她为什么不照顾母亲。 大女儿皱着眉头说,我没工作没收入,自己都顾不过来,没能力照顾母亲,母亲的东西爱给谁给谁。 记者又问,赡养父母不是应该的吗,和有没有工作收入没关系吧。 大女儿有些不耐烦,说,我从小到大,母亲也没怎么管过我,现在她老了,凭什么要我管她,再说她有房有退休工资,自己也能过。 马大妈听到大女儿的话,她对记者说,我年轻的时候,为了两个女儿,吃了多少苦。 大女儿小时候生病,我背着她在医院跑上跑下,现在她就这么对我。 这时,有邻居过来劝马大妈,说大女儿可能是一时气话,让她再和大女儿好好沟通沟通。 马大妈摇摇头说,沟通多少次了,她根本不听,现在我是彻底寒心了。 随着事件发酵,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到马大妈的情况。 有人提出,马大妈的大女儿拒绝赡养,称没工作没收入,这理由站得住脚吗? 从法律层面讲,赡养义务是强制且平等的,不能因经济困难、财产分配或亲情矛盾就拒绝。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父母财产分配和赡养义务没关系,就算被剥夺继承权,子女也得赡养。 马大妈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大女儿,要求她履行赡养义务。 那要是大女儿真的没能力赡养,法院会怎么处理呢? 现实中,很多人可能会觉得经济困难就没办法赡养父母,但这其实是对法律的一种误解。 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并不单纯以经济能力来衡量,就算子女经济困难,也不能成为拒绝赡养父母的借口。 就像马大妈的大女儿,她声称自己没工作没收入,可这并不能免除她对母亲的赡养责任。 她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履行义务,比如亲自照顾母亲的生活起居,给予母亲精神上的慰藉。 如果实在没办法亲自照顾,也可以按照母亲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来照料母亲。 而且在经济上,如果母亲有困难,她也应该在自己能力范围内提供必要的费用。 如果都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赡养父母,那那些没有经济来源的老人该怎么办?亲情是不是就变得太冷漠了? 法律为什么要规定这样的义务,不就是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精神需求吗? 所以,马大妈大女儿这种以没工作没收入为由拒绝赡养母亲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她不能因为自身的经济状况,就逃避对母亲应尽的责任。 马大妈找干女儿的事,靠谱吗?毕竟干女儿和亲女儿还是有区别的,万一干女儿拿了财产,却不对她好,那可怎么办? 这也是个很现实的问题,马大妈在找干女儿的时候,需要慎重考虑。 马大妈自己也知道,找干女儿有风险,但她实在是没办法了。 她对记者说,我也不指望干女儿能像亲女儿一样,只要能真心对我好,在我生病的时候照顾照顾我,我就知足了。 对于马大妈和大女儿的矛盾,大家看法不一。 有人觉得,大女儿太不孝顺,不管母亲以前对她怎么样,赡养母亲都是她的义务。 也有人觉得,可能马大妈以前确实对大女儿有做得不好的地方,才导致大女儿现在这样。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像马大妈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 很多老人因为各种原因,和子女关系破裂,晚年生活无人照料。 这不禁让我们思考,亲情到底该怎么维系?是不是有了矛盾,就可以不管不顾? 子女赡养父母,到底是应该出于法律义务,还是应该出于亲情?如果只考虑法律义务,那亲情是不是就变得很淡薄了? 但如果只考虑亲情,又怎么保障那些确实没有能力赡养父母的子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