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百科

近日,上海七旬教授的一桩“借名买房” 纠纷引发关注。 今年70岁的王教授,退

近日,上海七旬教授的一桩“借名买房” 纠纷引发关注。 今年70岁的王教授,退休前是某三甲医院护理部主任。多年来,王教授夫妇一直和儿子儿媳住在同一小区。然而,儿子与儿媳频繁的争吵让老两口不堪其扰。2023年,王教授决定去郊区买套房子,安心养老。 然而,当时老两口名下共三套住房,不具备再买房的资格。于是,王教授向儿子提出,希望以他的名义购买奉贤的房产。 儿子没直接答应,反而提出要在房产证上加小孙女的名字,说这样能让妻子安心。王教授想着都是一家人,没必要为这点事闹僵,没多犹豫就同意了。 从选房、签合同到付全款,再到后来的装修、买家具,全程都是老两口操办,儿子儿媳几乎没过问,这笔600多万的房款,全是老两口一辈子的积蓄。 2025年1月,奉贤的房子交房,老两口顺利搬进去,本以为就此躲开纷争,安度晚年,没成想这个权宜之计,成了撕裂家庭的导火索。 为了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老两口陆续卖掉了原来的两套房产,重新具备了购房资格。王教授找到儿子,按照当初的口头约定去办过户,还特意和儿子去公证处补签了《借名买房协议》。 可到了房产交易中心,问题来了。房子登记在儿子和未成年的小孙女名下,过户必须有监护人签字,儿媳这时候突然翻脸,坚决不同意,一口咬定这房子是王教授赠与儿孙的,压根不是什么“借名买房”。王教授彻底懵了,说好的一家人,怎么突然变了卦。 2025年4月,被逼无奈的王教授只能起诉,把儿子、儿媳和小孙女都告上了奉贤区法院,要求确认自己才是房屋真正的主人。 庭审时,儿子一方拿出了关键证据——王教授和大孙女的微信聊天记录,里面有句话:“奉贤房我们住15年或20年以后,再留给你爸和你的妹妹。”就凭这句话,法院认定王教授有赠与的意图,直接判了他败诉。 这个判决像块石头砸懵了老两口。更让他们崩溃的是,这套房子明明是夫妻共同财产,一审法院却当成王教授的个人财产审理,压根没追加老伴参与诉讼。老伴气不过,和王教授大吵一架,甚至提出了离婚。 这边老两口闹僵,那边儿子儿媳的婚姻也走到了头,离婚诉讼同步进行。最让王教授心寒的是,庭审上大孙女直接站出来指证,说奶奶“多次索要房产”,三代人几十年的情分,在房子面前碎得彻底。 王教授不服,上诉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官想化解矛盾,多次组织调解,提出房子一人一半,50%归老两口,50%归小孙女。 老两口不同意这个方案,却还是做出了让步,说可以赠与小孙女5%的份额,还承诺要是孩子以后孝顺,将来会留遗产。即便这样,儿媳还是不松口,调解彻底陷入僵局。 这起纠纷里,王教授不是没做准备,补签的《借名买房协议》就是证明,可微信里那句随口的话,却成了“致命证据”。按照《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一旦过户,除非受赠人不赡养、严重侵害赠与人,否则没法撤销。房子已经登记在儿孙名下,王教授又拿不出反驳“赠与”的硬证据,败诉几乎成了必然。 现在上海的法院对规避限购的借名买房,大多倾向于认定合同有效,但前提是证据扎实。实际出资证明、长期居住记录、书面协议,这些都是关键。王教授虽然能证明自己出钱、住房子,可那句聊天记录恰好踩了法律的雷区,让口头约定的“借名”变成了法律上的“赠与”。 说到底,还是老两口太相信亲情,忽略了法律的严谨。觉得都是一家人,口头说说就行,补签协议也只和儿子办,没让儿媳参与,才给了对方反悔的空间。房产这种高价值资产,最忌讳“模糊”,亲情再深,也抵不过白纸黑字的效力。 一场为了养老的买房,最后变成了撕裂家庭的诉讼。夫妻反目、父子对簿公堂、祖孙成仇,这套本想用来安享晚年的房子,成了亲情的试金石,也成了决裂的见证。 它给所有人提了醒:借名买房风险重重,利益面前,亲情往往不堪一击,只有把规则讲在前、证据留齐全,才能避免这样的悲剧。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