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百科

【热评】你的地盘不一定你做主 ——业主私挖地下室的法律边界 如何看待业主私挖地下

【热评】你的地盘不一定你做主 ——业主私挖地下室的法律边界 如何看待业主私挖地下室形成深坑 近日,上海某小区业主私挖地下室形成深坑的事件引发热议,既威胁楼栋安全,也侵犯了相邻业主合法权益。这种“我的地盘我任性”的行为,在法律框架下毫无可行性,本质是对物权边界与公共利益的漠视。 根据《民法典》第295条,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相邻权的边界不容逾越。业主私挖地下室必然改变地质结构,可能导致墙体开裂、地基沉降,直接侵害相邻业主的居住安全与财产权益,即便看似“独立”的不动产,也无权以损害他人权益为代价行使权利。 即便不涉及相邻权,《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建筑物的建设必须符合规划许可,面积、层高、结构等均需经审批。私挖地下室属于擅自改变建筑结构、超出批准范围建设,已构成违法建筑。依据该法第64条,相关部门可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并处以罚款,业主需依法承担相应行政处罚责任。 值得肯定的是,上海警方与城管部门快速介入、执法有力,及时遏制了风险扩大。在此提醒,若相邻权受侵害的业主投诉后相关部门未依法履职,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追究其行政不作为责任。 物权不是“无限特权”,不动产处分必须以合法合规为前提,尊重公共利益与他人权益,才能保障社会稳定、邻里和谐、居住环境安全与有序。